購房意向書定金能退嗎_買房的定金可以退嗎?怎么才能退回買房定金?
特邀律師
永遠有人問這類問題。
付錢之前先弄清楚,這個錢干什么用的。你的責任是啥,對方責任是啥。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二手房所謂意向金,一般是,看中了房,但又一下子沒來得及簽合同,短期幫你鎖定這個房子。意向金對應有意向書,包括初步商定的房價,買賣雙方,啥時候后續簽合同,意向金多少,雙方責任是啥,什么情況下意向金不返還。一般是買方不買了,或者沒能按時走后續流程,比如,湊不夠首付也不敢簽合同。
意向金是給賣家的,不是給中介的。但中介在這個時候已經開始收中介費了,所以付的錢里面會有一筆是中介費的一部分。具體要看你簽的意向書。
意向書類似一個簡易的合同,不是規范的購房合同,但仍然可以作為有糾紛的時候的評判依據。
賣家收了意向金,他一段時間里,比如兩周里,不能再和其他買家簽合同。如果他在這段時間把房賣了,那他需要雙倍返還你的意向金。但如果你不買了,意向金也就被對方吃掉了。
舉一個我的例子。幾年前賣房。掛牌220萬,心里底價210萬,有個老頭只肯出205萬,我不肯。他說,要不他先付5萬的定金,把房子定下。如果他以后想買的,這個定金充當房款。我拒絕了。我說,第一,定金是有日期的,只能定一到兩周。我不可能為了5萬塊錢,把該賣的房子無限期擱置。第二,我看他也不是誠信想買的樣子,到時候不想買了難道我還要吃掉這老人家的5萬塊錢?如果我把定金還了豈不是對方一分錢不花,白鎖定了我的房子2周購房資格?所以我說,定金我不收你,你回家考慮清楚,我底價就210萬,想買了再來找中介,如果這時候我房子還在,我賣給你。然后,一天以后,另一個中介找了一個買家214萬把我的房子買走了。
回到買家,沒完全看中要買,別付意向金。付完了不想買,也許找找律師看吧。唯一對你有利的,可能是意向金一類的法律不支持。法律只支持定金。而且,不能寫成訂金。走司法途徑就是麻煩。結果也未知。
另外,如果收的錢里面有中介費應該也沒辦法全額退。
一般來說,房屋認購書也稱之為購房意向書,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正式銷售前,與有意向其購買房屋的購房者簽定的書面協議,是目前大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買賣中的習慣做法,而因此產生的關于房屋認購書問題也是不少。開發商為了能夠順利簽訂購房合同,都會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購房定金,以此來約束購房者。但是,很多購房者在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時,卻發現合同內容對自己極其不利,這時,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嗎?如果簽訂認購書后不買房了定金可以退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由于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么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后并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么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購房者: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的規定
一般是不退的。我就是剛交了定金后悔了,但售樓部不退,怎么說都不行。后來我就找他們的違規處,比如沒有在售樓處貼一房一價的公示,虛假宣傳,且樓沒蓋到五層高不能預售等,又拿如不歸還定金會在網上宣傳等軟硬兼施,但是人家連夜把樓外圍裹了五層高的遮攔不讓你看到里面才出地基,還是一樣不理不睬。想著也沒時間去起訴,又浪費不起這么長時間,但是又不忍扔了定金,最后無奈想到了找熟人,因為當今的現實還是人際關系至上。找到一個在土地管理部門的熟人,一個電話立馬主動要去退定金了!只是退需要走流程,要一個月左右才能退到卡上。
看簽的有沒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