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應具備的合法要件有_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判定標準?
特邀律師
依據《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主要審查如下內容:
一、合法審查。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必須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具備以上條件時,判決維持。
二、違法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⒈主要證據不足的;⒉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⒊違反法定程序的;⒋超越職權的;⒌濫用職權的。
三、不履行法定職責審查。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政違法的構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規范所規定的,構成行政違法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1行為主體須是行政法主體。行為人具備行政法主體資格,是行政違法的前提,是構成行政違法的首要條件。 (2行政法主體負有相關的法定義務。 (3行政法主體具有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 (4行政違法的主觀要件依法律的具體規定。一般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即視為主觀有過錯。
行政行為成立的條件包括:
一、主體條件 主體條件要求作出行政行為的主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二、職權職責條件 行政主體依法都具有一定的權限分工,職權職責條件要求行政主體作出行政行為時,運用的是自身法定的職權職責或履行的是自身法定的職責,符合自身法定的權限分工的范圍,如果超出范圍,則是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
三、內容條件 內容條件要求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合法、適當、真實、明確。
四、程序和形式條件 行政行為的程序和形式條件是指行政主體作出的行政行為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具備法定的形式。
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為合法成立生效所應具備的基本要素。或者說是應當符合的條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行政行為的主體應當合法。這是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的主體要件。所謂主體合法,是指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1.行政機關合法
2.人員合法
3.委托合法
(二)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行政主體的權限范圍。是指行政行為主體必須在法定的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必須符合一定的權限規則。行政職權的限制表現在幾個方面:行政事項管轄權的限制、 行政地域管理權的限制、時間管轄權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 程度上的限制、條件上的限制、委托權限的限制。
(三)行政行為內容應當合法、適當。這是行政行為的內容要件。行政行為的內容合法,是指行政行為所涉及到的權利、義務以及對這些權利、義務的影響或處理,均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包括幾項要求: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法定幅度、范圍;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適當;行政行為必須公正、合理。
(四)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序。所謂程序,是指行政行為的實施所要經過的步驟。程序是行政行為的基本要素,因為任何行政行為的實施都要經過一定的程序表現出來,沒有脫離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