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程序合法要件_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有哪些?
特邀律師
主體不合法的行政處罰行為是違法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行為是否違法或不當,需要從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予以考查,行政行為合法要件有五,即行政主體合法;行為權限合法;行為內容合法;行為程序合法;行為形式合法,如果五個要件中有一個不符,即為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第十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責任?!薄笆芪薪M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1、行為的主體必須是擁有行政職權或有一定行政職責的國家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
2、行為主體有憑借國家行政權產生、變更或消滅某種行政法律關系的意圖。
3、行為主體在客觀上有行使行政職權或履行職責的行為。
4、功能要件,即行為主體實施的行為能直接或間接導致行政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
你好,行政行為合法性要件是主體合格、權限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
謝謝,望采納!
行政行為的撤銷,是指在具備可撤銷的情形下,由有權國家機關做出撤銷決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一、行政行為撤銷的條件: ①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合法的行政行為必須具備三個要件: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②行政行為不適當。不適當的行政行為也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為。 二、行政行為撤銷的法律后果 ①行政行為自被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為作出之日。 ②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行政主體過錯而引起的,并且依社會公益的需要又必須使撤銷效力追溯到行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對方的一切實際損失應由行政主體予以賠償。 ③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相對方的過錯或行政主體與相對方的共同過錯所引起的,撤銷的效力通常應追溯到行為作出之日,過錯方各依自己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