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東西可以成為證據_什么東西可以作為證據?
特邀律師
1,左鄰右舍的證言;
2,居委會證明;
3,幫助繳納水電物業費的證明;
4,到老人家的交通證明;
5,帶老人就醫看病的相關證明。
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2012年3月14日頒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證據中之規定: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證據可分為七類,即書 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 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延伸到涉稅工作中,稅案證據 按種類可分為:稅務稽查底稿、詢問筆錄,以及調查過程中 取得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鑒定結論、戡驗 和現場筆錄;按照稅案證據的屬性可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 據、原始證據和派生證據、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等。這是指法律上規定證據來源表現形式的分類。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有下列7種: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視聽資料。中國《民事訴訟法》把證據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基本相同。英美法系國家把證據分為證人證言、書面文件和實物證據。大陸法系國家則認為當事人不得作為證人,鑒定人也不同于證人,所以把證據分為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人意見、書面文件和實物證據。不能,在公司上班的證明要有公司蓋章的文件,工資條的簽字,工資的發放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有以下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陳述;六、鑒定意見、勘驗筆錄;八、電子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證據有下列七種:一、物證、書證;二、證人證言;三、被害人陳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五、鑒定意見;六、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七、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證據有以下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因為民事案件的發生率比較高,下面就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證據的若干規定》來簡單介紹一下各類證據:
一、書證,是指文字、符號、圖案等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的事實證據。這些內容可以寫在紙上、布上,也可以刻在石頭上、木頭上,但是無論是把內容記載在什么物體上,書證都是以它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
二、物證,是指以其外形、重量、損害程度等特征來證明案件事實的物品和痕跡。沾滿血的兇器,受到傷害了身體,被損害的物品,犯罪分子留在現場的腳印等。
三、視聽資料,是指利用圖像、音響以及電腦存儲的資料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錄音、錄像資料等。視聽資料的特點主要就是容易通過技術手段被變造和偽造,所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69條規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也就是說如果作為證據材料的視聽資料存有疑點,而且是案件唯一的證據,那么單純的依靠此視聽資料是不能認定案件事實的,這時法官就會依據證明責任的分配機制來作出裁決。
四、證人證言,指的是證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況向法院所作的陳述。這種陳述既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證人證言的主要特點是其真實可靠性容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同時現實生活中也面臨著大量證人拒絕出庭作證的情況。五、當事人陳述,指的是案件當事人對案件的有關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當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陳述包括多種內容,其中既有對案件事實的陳述屬于證據。這證據類型的主要特點就是真假摻雜,當事人往往對不利于自己的事實不與陳述或作虛假陳述。
六、鑒定結論,指的是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后所做出的分析性意見,如醫學鑒定、會計鑒定等。如今社會上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專業素質道德素質良莠不齊,加之鑒定工作本身也有不可避免出錯的可能,所以不要對鑒定結論過于迷信。
七、勘驗筆錄,指的是法院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對與案件有關的現場或者物品進行勘驗、檢查后后做的筆錄。法院勘驗現場和物品,勘驗人必須出示法院的證件,并邀請當地基層組織和當事人所在的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
雖然法律規定中對于證據的類型作了如上列舉,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更加注重證據的使用,即證據能不能被采用,證據能證明什么等等,而不太關注具體的證據到底屬于上述幾種形式中的哪一種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