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母公司是一個法人嗎_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一個法人嗎?
特邀律師
1、總公司其實就是公司,是因為有分公司的關系,所以才叫總公司,但是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的地位,出了啥事都得總公司擔著。
2、但是母公司,子公司就不一樣了,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方,二者之前是投資關系,在法律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一樣屬于獨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母公司是指控制著子公司的公司;子公司則是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而分公司則實際上屬于公司依法設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但可以獨立經營的分支機構。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資設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一般來說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擁有相當一部分股權,有很強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一般來說,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達到50%以上,稱為"絕對控股";如果子公司的股東較多其中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東中最高但又不超過50%,稱為"相對控股"。
母子公司是分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但是存在控股的關系;總分公司則并非各自獨立的實體,分公司完全受控于總公司。母公司是相對于子公司而言的;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人,母公司與子公司是財務關聯關系,他們是獨立的法人、會計主體。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公司。總公司是相對于分公司而言的;總公司與分公司是緊密的資金核算關系,總公司是法人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公司,若分公司的資金核算權是總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獨立會計主體;若子公司辦理了工商手續,有納稅義務,則是獨立的會計主體。
幾個叫法容易被混淆:總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
總公司一般是一個獨立法人企業,所謂法人,是相對于自然人去講的,不管是法人還是自然人,都可以作為一個個體去行使法人權力并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法人企業需要工商注冊,是獨立的納稅主體,由必要的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等決策組織。
分公司一般不是獨立法人企業,實質上只是總公司的一個部門。分公司不需要獨立工商注冊,但是如果在異地辦公,也是需要到工商局備案的。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因此不能獨立發生對外經營性業務,責任和義務也均由總公司全部承擔。
子公司與總公司在法人資格上是一樣的,都是獨立法人企業,而主要通過股權關系與總公司產生聯系。子公司可以獨立經營,需要辦理工商注冊和納稅申報,總公司作為股東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