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付了定金怎么解約_買二手房付了定金,賣方反悔怎么辦?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買二手房簽了合同,交了三萬定金,沒有過戶,不想要的話定金可以退嗎?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你的行為屬于合同違約,違約的話是會扣收定金的,除非賣房者心比較好,把定金還給你。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大家需要先知道為什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約束買房者和賣房者的行為,規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像題主這種簽了合同、交了定金的情況下又不想要了,是很明顯的違約行為,若合同中對于違約行為還要求違約金的話,除了定金不還以外,違約方還需要向合同另一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這都是法律予以支持的。
當然,賣房者要是比較好說話的話,買房者可以與其進行溝通協商,定金退回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切看雙方的意思表示,法律也是允許的!
通過中介平臺看房,就算房子滿意,不要隨便簽定金合同!不要隨便簽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一簽,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就默認你要購買這套房子了,中介為居間方見證方,你交的定金是中介代收的!
定金合同約束買賣雙方,買方確定要這套房,賣方不能再將這套房賣給其它人!誰違約了賠償對方兩倍的定金(有的約定是賠償定金即可),一般定金合同這樣規定。
好,現在題主簽了定金合同,相當于鎖定賣家房源,突然反悔不要了,那這時候相當于題主違約,按合同規定,至少會損失定金,題主是要不來的定金的。
不過這個定金合同簽署之后,是可以和中介協商退還一半定金的。是一半定金。
因為違約責任在題主,讓中介協商退還一半定金費用即可,剩下的一半定金一般都是中介獨吞,或者另一半定金和房東平分也有可能!
題主就是因為被中介引誘擅自簽了定金合同才顯得被動,如果要申請“全退定金”,就咨詢當地律師,保留相關證據,用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權益。
可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于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于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根據題主的描述,這是由買方構成違約的合同糾紛,我國法律以保護守約方權益為導向,作為守約方如果您希望買方繼續履約,可以主張買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買方拒接履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協商違約補償,如果協商未果,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買方繼續履約或者賠償違約損失,賠償額度最高可為合同約定總額的20%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只要是“定”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二手房的交易過程中比較復雜,先看合同約定,違約條款怎么規定的,是否有不可抗力因素,從契約精神角度出發,我們應該尊重合同,重視履約精神。
但是我們在實際交易過程當中,又會有很多種特殊情況,首先要看您的違約是否對中介方和房東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如果造成實際損失,且費用較多,那就沒什么好說的,花錢買個教訓吧。如果沒有造成實際損失,您需要和雙方協商,把現有困難真誠的說清楚,我相信社會還是好人多,好好商量,希望會有好的結果,凡是都得試一下,說不定大家可以相互理解一下,因為中國的社會人情還是很重要的。
這個事情也同時提醒我們,買房無小事,買房特別是交定金的時候一定要把所有可能發生的意外考慮清楚(征信、按揭、家庭意外),然后再交定金,同時定金條款也要備注,有哪些情況是可以退的,哪些是不能退的,這樣如果發生意外情況,也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未雨綢繆永遠比亡羊補牢要重要。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樓主需要知道“訂金”與“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如果是訂金,則合同解除不需雙倍返還。我想樓主想表達的是定金,下面我們著重講一講定金的問題:
1.一般二手房買賣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已成既成事實回不去了,想要回定金可通過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幾種方法,相應的合同解除、無效不成立或被撤銷均有相對應的法律規定,樓主可自行細致研究自己的情況適合哪種。
2.疫情作為不可抗力的情形是在特定情形下適用的,且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需要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根據非典時期法律判例的反饋,一般疫情不能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3.根據定金罰則的規定,已交付定金若買房人無合理理由解除合同,則不能退回定金。如果樓主能認定合同無效,則雙方恢復合同生效前的樣子可以要回定金,但一般認定合同無效都比較難。
4.如果因為疫情造成樓主當地房價大幅下降可通過情勢變更與賣房者協商降價,若沒有大幅房價下跌,則不建議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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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客觀原因解約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例如:自然災害、政府政策等),這種情況下賣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文件證明,隨后與買方及中介進行三方協商,簽訂解約協議。這種情況下,賣方一般只需退還買方定金,不必承擔其他違約金。二、與買家進行協商這種情況往往是由于主觀原因賣家不愿繼續出售房屋,但和買方及中介進行了積極溝通,三方均沒有異議。三方簽署解約協議,約定解約細則即可。三、買家存在違約情況如果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而賣方提出解約,并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買方違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買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無效導致房屋無法過戶;2,由于主觀原因,買方不想買了;3,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房款;四、賣方單方解決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一般有兩種情況:1,合同中無具體規定,且賣方僅收取定金,尚未發生其他費用,則賠償雙倍定金。2,如合同中有具體規定或給買方造成損失且買方可提供證據的根據合同規定及損失裁定。綜上所述,如果買賣雙方及中介能協商成功,且順利簽署解約協議是最高效的,然而在實際案例中,有許多情況都是三方無法達成共識,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因此賣方在簽署合同時,需仔細了解合同中對雙方違約情況責任的認定及賠償金額的約定。
正式簽署居間買賣合同后,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怎么分,有很多回復里講的很清楚了,這邊主要講一下如何更好地處理事情,如果買方不想買了,最好的辦法是叫中介約業主面談,注意要講禮貌,態度要好,不要跟業主吵架或者威脅業主把關系搞僵,好好跟業主講明情況,協商處理,小概率能把定金全部拿回來或能拿回一小部分,主要看你的情況是否合理和業主態度,建議如果不是因為資金問題或者房子真的很不喜歡,還是把房子買下來,你往幾年前看當時的樓價和現在的樓價比你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