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應注意的事項_辭職要注意哪些事項?
特邀律師
1、辭職人員需要在離職一個月前遞交辭職申請:辭職人寫書面申請書(用A4紙手寫或打印后簽字)。就是寫一下自己辭職原因,建議不要寫對公司不滿什么的、找到好的工作要走一類的,這很可能讓某位領導壓下辭職報告,拖長辭職報告審批時間。
2、本人持“辭職申請書”送單位審批:將辭職申請書交于部門經理或主任,他們會找你談話象征性的挽留一下,若挽留不成的,由他們審批后上遞給再上一級的領導審批,
一般需要經過兩三個人,最后由廠長(相對獨立的專業廠)或懂事長審批。審批時間可能有些長,就看公司放不放人了。在等待審批的時間內,照常上班就行了,這段時間還是發工資的。
3、審批同意后,人事部會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到此,你就不用去上班了,審批下來后已經不屬于公司的人了,上班了也不再開工資了。
然后人事部會給你一張清潔手續單,一張A4紙上有很多單位,用框格隔開的,你挨個兒找這些單位辦理相關清潔手續,然后讓這些單位的領導在單子上簽字就行了,人事部會事先告訴你每個單位應該找誰簽字。
辦完這些后,需要與本部門辦妥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需按照工作交接流程將各項工作內容在本部門與接收人逐一進行交接,對重要事項進行詳細說明,對未完工作的有關事項要有文字說明。
1、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通知2、留好在職的證據,防止你離職公司不給你工資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沒有證據。例如勞動合同、打卡記錄、工資卡轉賬記錄、工資條、工作服、工作牌等等3、一單辭職發生了不給你結工資的現象,攜帶上述證據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辭職過程中要注意一下幾點,避免踩到雷區:
1.態度搖擺
在員工提出辭職后,有的上司會提出升職加薪的條件來做出挽留。如果自己心理不堅定的話,很容易被當前的有利條件困擾,動搖了辭職的決心。事實也表明,放棄離職獲得升職加薪的員工在之后的工作中并不順利。所以當你的上司通過各種手段或說法來挽留你的時候,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立場,不要忘記自己辭職的初衷。
你可以這么回答,“謝謝您的好意,但是辭職是因為我的個人原因,與公司給我的報酬待遇無關。我已經深思熟慮過才做出的決定,希望能夠得到您的支持。”既要表達對上司挽留的感謝,也要表達出辭職的堅定立場。但是,千萬不可以說“您的意見我回去會再認真考慮”或“我其實也很猶豫”之類搖擺不定的話。
2.說長道短
有的人要離開時會出于真心向上司提出一些公司的問題和建議,也有人是處于報復會向上司揭發一些同事的不當行為。需要切記:無論是出于哪種心理都不要對現公司做出過多的評價。你的這些言論傳入某些肚量小的上司耳中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且,明事理的上司對你提到的問題肯定早有察覺。不是的話,你多說也無益。
所以千萬不要說“某某某經常上班遲到”,“咱們公司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采用的方法很不合適”這類話。對于這些問題,保持沉默,自己不要主動提起。如果被問到的話,那就回答“我覺得公司很好,不覺得有什么問題。”
3.對辭職理由毫無保留
“為什么要辭職?”這個問題幾乎是所有辭職的人都會面對的。顯然,隨意編造辭職理由是十分不明智的。畢竟一個行業圈子還是很小的,如果不改行的話,尤其是發展到一定高度,以后與前雇主難免還會有碰面的機會。被拆穿以前說過的謊言造成的影響還是很不好的。而且如果在聊天當場被識破的話,可能也會引起上司的憤怒。但是,直接說明辭職理由也是不妥的,上司可能會覺得難以接受。“我跟同事之間關系不愉快”,“公司對員工的壓榨太厲害”,“已經找到了一個優于現在的工作”,這些說法可能都會令談話氛圍變得不愉快。
所以你可以說,“我感覺自己有點跟不上公司的節奏,也想要花點時間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職業方向。”謙虛總是難以讓人反感的。
如果是辭職深造之類的,那就完全可以表明自己深造的想法,希望進一步提高自己。
4.試圖說服上司
在辭職前的對話中,不要試圖去說服你的上司相信你選擇辭職是對的,是他或者公司出了問題。對于要離開公司的你,這沒有任何意義。即使上司相信公司失去你是一種損失,想要挽留你,你又把自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而且,你和上司站在不同的立場是很難達成共識的。此次談話你要完成的任務就是表明辭職的立場就可以的,其他內容不需要多說。
確定上司明白了你的意圖之后,你可以找時機轉移話題,比如,“我應該工作到哪一天?要辦理什么手續?我應該找誰交接工作。”你主動提出這些,可以讓上司覺得你這是在將自己離職對公司的影響降低到最小而產生好感。
5.情緒憤慨
如果你辭職的原因是對現公司心存不滿,你可能會因為覺得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而憤憤不平。但是,不管你覺得難過還是生氣,都把情緒暫時拋開,禮貌而平靜的進行這一次談話。
在與上司談話的時候也盡量避免說“我之前工作的時候,某某某總是搶占我的工作成果”或”你們這個公我實在是待不下去了”之類情緒化的話語,以一種高姿態離開會更優雅。對話完全可以從你平靜的說“很抱歉耽誤您時間了。因為我私人的一些原因,我現在想從公司辭職”開始。
6.過度吹捧
有的時候急于在上司走之前留個好印象,會犯過度吹捧公司的錯誤。吹捧過度,一方面可能會與之前提到的辭職理由相矛盾,給人留下虛偽的印象,另一方面,有的上司可能會借著你的話順勢挽留你,問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辭職的事情。
“公司平臺很大,老板很優秀,同事都很好相處”這些話還是避免提及的好。可以用“我在公司工作的這段時間感覺很好”這樣比較虛但是又從內心感受出發的話替代。
其實在決定要辭職之后還在考慮和上司談話會有哪些禁忌,無非是不希望因為辭職而與現公司關系惡化。從而讓辭職流程能夠順利一點,以后如果再遇到說不定還能有合作的機會。這無論是對公司還是對個人應該都是最好的處理。所以,好好準備談話,公司一般也不會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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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們公司勸告員工離職,實際上就是勸退,那么補償就是焦點問題。從你的問題描述來看,既然公司已經和員工談妥了補償,我想應該沒什么問題了,不用擔心。
要知道,既然公司在勞動補償承諾要給,那么肯定不會變卦的,因為員工那點離職補償根本算不上什么,公司沒有必要為了這點小錢失掉信譽的。再者,退一萬步說,即便公司在員工離職后反悔了,不給員工補償了,那么員工還是可以通過勞動維權的方式要到這個補償的,公司是賴不掉的。因此我才認為員工沒必要擔心補償的事。
雖然說不用擔心補償,但是作為員工來說,在沒有真切的拿到補償之前,還是不能大意,必須要在離職前做好必要的防備工作,這叫做有備無患。就拿題主的問題來說,員工離職的時候哪些文件簽字要慎重,哪些文件不能簽字,離職要注意什么問題,這些如果都做到位了,那么即便員工離職了,即便公司還沒有發補償,但員工心里是可以放心的。
具體來說,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最重要的一個注意點就是離職原因的填寫,員工一定一定要填寫成“公司勸退,與本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之類的話,這樣寫的目的就是證明并非員工本人原因離職的,而是公司勸員工離職的,一旦公司違反補償承諾,員工投訴的時候就有了底氣和根據,就有勝訴的把我。所以離職原因這個注意點必須重視。
再一個就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一定要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里面的內容必須包含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合同、并且公司將按照約定支付經濟補償,且該協議書有公司的蓋章和員工的簽字。員工手上只要有了這份協議書,可以說補償絕對能拿得到,不用擔心任何突變狀況。如果公司出具了這份解除合同的協議書,里面的內容不是我上面說的那個,而且也沒有載明補償多少錢,什么時候付錢,那么員工簽字的時候就要小心了,就不能隨便簽字的。
此外,還有一個特別的東西對離職員工來說要特別注意,就是有的公司會在員工離職的時候要求員工簽一個諸如“本人承諾跟公司無任何經濟糾紛,離職后無任何關系”之類的協議。如果有這個的話,員工在離職的時候還有補償沒拿到,那就就堅決不能簽。沒有這個的話就直接忽略。
總的來說,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員工離職的時候,最主要的就是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必須要求公司出具規范完整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二是員工在《離職審批表》里面填寫離職原因的時候必須是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在這兩個重點事情上不答應員工,那么在上面簽字就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