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義務撫養繼子嗎_后媽有義務幫繼子照顧孩子嗎?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在頭條上很少見,今天得一見,好像有有點感到生疏,這不奇怪,因為這不是天天能看到的問題。為了普法,使法律深入人心,真正的用法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老漢我愿意依法來為此問題做出解答。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合法的夫妻對未成年子女 ( 包括合法的領養子女和繼子女 ) 有撫養的義務,有保障他們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
就如樓主所提,當養父母離異后,是否對孩子還有撫養義務的這個問題,只要是在婚姻期間內雙方自愿領養的子女,并辦理了合法的領養手續,依法養父母對領養的子女就形成了合法的撫養關系,必須得履行對領養子女的撫養責任和義務。
依據誰付出,誰受益的贍養原則,同時被領養的子女與養父母就構成了合法的贍養關系,養子女對養父母就有贍養的義務和幫扶責任。養父母的婚姻雖然解體了,但并沒有和養子女解除領養關系,就必須得承擔起養子女的撫養費用。
如果說被領養的子女,是一方在婚前領養的,婚后雖然在婚姻的框架下,孩子與對方形成了合法的繼父子女或者是繼母子女的關系。婚姻不存在了,依法也就自然解除了與對方領養孩子的一切關系,就沒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了。
《民法典》第1072條第二款: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可見,繼父母有撫養未成年繼子女的法定義務。
繼子女的親生父母亡故后,繼父母不再有法定義務,孩子應交給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的哥姐等人撫養。繼父母愿意撫養的,應該按照《民法典》第1093~1105條的規定確立收養關系。
完全沒有,不僅后媽,親爹親媽也完全沒有,如果幫忙看,純屬犧牲自我,幫助子女。以此為前提,后媽照顧孫子(孫女)有兩種可能,一是自己無子女(或關系淡薄),老來需要依靠,無法或者不敢拒絕繼子女要求。二是本身和繼子女關系已經親如母子(母女),可以參照親媽模式。
實話說如果沒有達到親生般的關系,最好不要代看,因為孩子成長是大事,不夠親密的話,可能會帶來一些麻煩。
孩子磕磕碰碰,或者實施是錯誤的看孩子方法,不好意思開口說。繼母看孩子過程中,如果身體不適,心情不好,也需要壓抑自己,對家庭和睦不太好。
如果除了繼母沒有更好的人選,那最好帶上親爹一起照顧,并且子女要保證對老人無限孝順,多關心多溝通,金錢上也要跟進。繼母人好的話,肯定比保姆靠譜~
總之,如果邀請繼母看孩子要有感恩之心。繼母要去為繼子女看孩子也要視如己出,別把自己當外人,不需要委屈自己。
法海一粟認為,繼父對未成年的繼子女,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題目中“贍養”一詞是錯的。
1,未成年繼子女,未必一定會隨繼父生活。因為未成年繼子女可隨自己的親生父母生活。
2,隨繼父生活的繼子女,生母自己有權單獨撫養。這是生母自己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繼父無需撫養未成年繼子女。
3,繼父有權拒絕撫養與自己一起生活的未成年繼子女。因為法律并未規定繼父有撫養未成年繼子女的義務。
4,繼父一旦與未成年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就視同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事實上,只要未成年繼子女隨繼父一起生活的,他們就會形撫養關系。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