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小的死刑犯_我國死刑最小多少歲?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
殺人分為“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死”,這2種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故意殺人其主觀目的就是為了把對方殺死。
而故意傷害致死其主觀目的只是傷害,而致死只是一種意外情況。
當然,雖然這2種情況最高刑都為死刑,雖然故意殺人的惡性要強于故意傷害致死,但是否判死刑主要還是看其主觀惡性、社會影響力社會危害性,傷害手段以及一些其他因素決定。
以現在慎用死刑的制度來看。
一般如果不是故意傷害致一堆人死亡,主觀惡性不是極大,社會危害性極大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都不會判死刑。
一般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案件的基準刑是無期,然后根據你的認罪情況,對受害者家屬的賠償,諒解書的簽訂以及一些其他因素上下調節。大多在有期徒刑15年左右。
而故意殺人由于是主觀目的就是為了殺死對方,因此其主觀惡性本身是極大的。而故意殺人罪和制毒販毒罪也是我國執行死刑率最高的罪行。
大多故意殺人的案子,對其性質肯定是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基本上有這幾項一般最起碼也是“死緩”了。
然后看你的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后的一些其他情節來判斷你是否適合“死刑立即執行”。
比如,你拿刀捅了人家幾十刀或者拿刀砍了人家幾十刀把人家砍死等,是屬于手段特別殘忍的,有這個定性,基本上死刑立即執行妥妥的了。
然后,你殺了人后,為了隱藏犯罪行為,把尸體分尸、拋尸、奸尸或者其他心理極其變態行為。這就涉及到一個社會危害性的問題了,國家雖然不能容忍殺人,但絕對不能容忍變態,因為對這類人的寬容可能會導致社會的一些不穩定因素。
因此,你殺人后,有一些變態行為,是不被容忍的,肯定死刑立即執行。
其次,當街殺人和在私密隱秘位置殺人又不一樣。可以這樣說,你在隱秘位置殺人如果還有回旋的余地的話,你當街殺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殺人,就把后路堵死了。
說句不好聽的話,你殺人可以,但不能其他人看見,不能造成轟動以及其他對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否則,你死定了。
就比如,前段時間的一個案子,某丈夫把妻子殺了,藏在冰箱里面,共同生活了很久。
在這個案子中,雖然丈夫把妻子殺了,但由于是家庭矛盾,一般也很大幾率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他把妻子藏冰箱里面,還共同生活好幾個月,這就屬于變態行為了,于是妥妥的死刑。
而是否有自首情節、立功情節、受害者家屬的諒解等情況,也是是否能被判死刑的重要因素。
因此,是否判死刑,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影響判決的因素也是很多的。
雖然故意傷害罪致死以現有政策幾乎不會判死刑立即執行,但我也見過最少3起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故意傷害罪致死案件。一個是殺了3個人,一個是無事生非當街砍人,最后流血致休克死亡。
因此,同樣是殺人,怎么規避一些問題,也是一門學問的。
行兇作惡與慈眉善目沒有必然的聯系,何況行兇有外在和內在因素的影響,慈眉善目只是人的表像而不是本質,孔子說:以言取人失之宰羽,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舉案齊眉中的孟光其丑無比,卻被梁雄珍若拱碧,齊桓公之妻無鹽以丑聞于天下,而桓公郊聽計于無鹽。俚語有云,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可見人品與外貌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況且我國刑法規定,年過七十以上犯死罪的一般不適用死刑,除非罪行特別嚴重之外的可判死刑,這充分體現我國刑法的靈活性。
1993年12月31日,是死刑犯李紅濤生命的最后一天,然而就在執行槍決的前一刻,省高級人民法院卻突然下發了“同意暫緩執行”的文件。
那么,李紅濤是誰,省高院為何下發這樣的文件呢?
李紅濤生于1966年,湖北人。
早在讀書時,李紅濤在數學上就展示出了非凡的天賦。中學時還在全國數學比賽中奪得第二名。
1984年,李紅濤憑著優異的成績,考取了浙江大學電子系。
1988年,畢業后的李紅濤隨女友到了昆明,被分配到昆明電阻二廠。
工作約一年時,李紅濤和女友舉行了婚禮。
然而,四平八穩的生活,讓李紅濤陷入了苦悶與煩躁中。在結婚兩年后,他和一個在校女大學生發展成了情人關系。
90年代初,不忠于家庭,這是作風問題。
李紅濤的婚外情很快被細心的妻子發現。一場狂風暴雨,不僅讓本來祥和的家庭隨之瓦解,李紅濤也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單位開除了。
就在李紅濤陷入人生谷底的時候,他的朋友邀請他一起下海創業。
可是,創業需要資本,凈身出戶的李紅濤又哪來的資金呢?
李紅濤想到當年工作的時候,與單位合作過的一家公司。于是,他偽造了那家公司的銀行印鑒,巧妙地從銀行里取走了該公司賬上的18萬元。
此后,李紅濤又故伎重演,想再次騙取該公司賬上的資金。不過,這次他被早已守候在銀行里的警察抓了個正著。
李紅濤被移交給監獄的當天,他趁警察和監獄在辦交接手續時,悄悄打開手銬,淡定地走出了監獄。
李紅濤先回到租所,把所有的證據銷毀,然后乘坐火車到了貴陽。
在貴陽街頭,才學駕駛的他看到一輛奧迪,于是,他用自制的鑰匙開走了那輛奧迪。
由于車技不嫻熟,李紅濤在路上還把車開翻了一次。
幸好車輛質量過硬,而他也毫發無損。再加上遇到一位好心的老伯,那位老伯不僅幫他把車推上了路,還帶他在家里住了一晚。
此后,李紅濤把車開到了南寧。
不過,李紅濤對自己的出逃,覺得太沒有趣味了,所以當他看到一輛警車后,立即決定,他要開著警車重回昆明。
回到昆明后,李紅濤不僅不隱藏起來,還多次去大學看望小情人。
這樣大搖大擺過了2個月,警察根據線索,才在學校將李紅濤再次抓捕。
對于警察的訊問,李紅濤不僅供認不諱,還主動交待了他在出逃過程中,偷盜車輛等犯罪經過。
李紅濤的主動交待,讓警察們覺得不太符合常理。所以他們又根據李紅濤交待的情況,重新摸排調查了一番。
在未定案之前,李紅濤一直被關在拘留所里。
在關進去的那天,李紅濤對送他去的警察說,我給你們三個月時間。要是你們三個月還沒有把案子了結,我就會逃走。
當時,經辦的警察聽了他的話,覺得他在說笑話,所以根本沒當回事。
這個態度讓李紅濤很不滿意,他覺得這是瞧不起他,所以在快滿三個月的時候,他暗中聯絡兩名被關押在拘留所的犯罪嫌疑人策劃出逃。
經過周密籌劃,李紅濤想辦法弄到了挖掘的工具,三人用了幾個夜晚挖成了一條通往圍墻外的地道。
李紅濤通過地道順利出逃,而那兩名犯罪嫌人,卻被及時出現的看守發現,沒能逃出生天。
李紅濤逃出去后,立刻給送自己到拘留所的民警打了個電話,耀武揚威地告訴他,由于他們沒能及時結案,他已經出來了。
隨后,李紅濤坐火車去了柳州,并在那里偷了一輛標致小轎車,用來逃亡。
可是,在外面轉了幾天,李紅濤又覺得乏味了。
于是,李紅濤故意露出破綻,讓警察第三次抓捕了他。
這次,李紅濤不打算出逃了,他有一個新想法,他要搞創造發明。
李紅濤是無線電專業畢業,他對當時市場上的有刷電機一直不滿意。
因為有刷電機缺點太多,比如摩擦大、損耗大,還有發熱大、壽命短等。
所以,李紅濤決定在監獄里研發無刷電機。
不過,此時已經是法院出判決書的時候了,所以留給李紅濤的時間并不多。
監獄長在聽了李紅濤的想法后,認為這是對人民有利的事,所以特批一間監獄宿舍給他做實驗室。
但是,簡陋的設備,根本無法滿足李紅濤創作發明的要求。所以他幾經努力,依然沒能成功地研發出無刷電機。
這時候,法院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李紅濤由于偷竊、詐騙、逃跑等罪,最終被判處死刑,并被剝奪政治權利。
按流程,判決書下來后一周就是執行日。
不過,在李紅濤的說服下,監獄長同意在執行死刑前,讓他再進行第二次實驗。為了幫助他,監獄長還特意請來了電器研究所的專家們。
在專家們的指導下,李紅濤漸漸發現了他在實驗中的一些癥結,于是在經過數番實驗后,就在被槍決前一刻,李紅濤的實驗居然成功了。
監獄長非常激動,親自寫了一份“暫緩執行李紅濤死刑”的請求報告,并送到上級部門。
經過層層報告,云南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同意將李紅濤的死刑改成了死緩。
李紅濤的無刷電機,隨后獲得了國家專利發明博覽會金獎及云南優秀創造發明一等獎。
此后,李紅濤又先后發明了好幾項專利,并拿到了創造發明專利證書。
李紅濤的發明創造符合立功條件,因此,上級機關根據相關法律條文,將李紅濤的死緩改成了17年的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間,李紅濤還結合自己出逃的經驗,幫助監獄提升了監控管理系統,讓昆明第一監獄因此一躍成為全國監獄管理標桿之一。
2009年,李紅濤刑滿釋放。
此時他的傳奇故事已經早已傳開了。因此在他釋放后,一家科研公司就高薪聘請他到公司負責研究開發的工作。
自那以后,李紅濤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不過李紅濤的傳奇故事,卻一直被人們津津樂道。
(參考資料:《無刷電機發明人李紅濤——無刷電機之父》)
槍決。 注射和毒氣 是最痛苦的 。這里我要說一下,注射死刑和媒體,官方說的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注射死刑是讓罪犯表面上看起來心跳停止,實際上腦未死亡。麻醉之后罪犯無法用肌肉表達出痛感,由于臨行之前罪犯緊張很可能導致腎上腺素劇增,再加上劑量上經常出錯,不和罪犯體型匹配,導致罪犯實際上仍然有知覺。接下來注射的氰化鉀會使犯人有強烈的灼燒感,由于心跳停止犯人將會在缺氧,窒息中結束生命。 而由于中國進行注射死亡的特殊性,多半死刑犯未完全腦死亡就被扔進了焚尸爐。
我國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了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