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要帶哪些東西_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特邀律師
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步驟是:
1、申請。男女雙方應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離婚登記處填寫離婚登記表,提交離婚申請書和雙方共同草擬的離婚協議書;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書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民政局只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形式上的審查,并不確保其法律效力。隨著近年來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的逐年上升,避免離婚后再起爭端,建議離婚協議書委托律師起草。
2、審查。民政局離婚登記處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后,要向當事人充分了解情況,并根據法律規定做調解工作,如雙方堅持離婚的,登記機關還要進行調查審查,如有虛假離婚等違法行為,還有給與當事人批評教育。
3、登記。民政局離婚登記處經嚴格審查確屬自愿離婚,應即準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至此,領取到離婚證,自愿離婚手續已經完成,標志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正式結束。
二、協議離婚登記處受理條件: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已達成協議的;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離婚登記處準備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自愿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中涉及房產分割應攜帶房屋產權證。
希望上述回答能夠幫助你。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系,離婚就成為唯一選擇。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三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達成,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則不達”。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協議離婚要準備什么?協議離婚,指夫妻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并已簽好離婚協議,到民政局登記離婚。需要的材料包括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婚姻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一式三份。登記時簽字雙方當事人各提交兩張兩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工本費。人生苦短,沒必要堅守痛苦在婚姻當中有任何出現自己無法解決的難題,可以尋求專業的婚姻情感修復老師幫忙解決。以上是我的部分觀點,有任何問題可以通過下方評論和私信里留言問我。
謝邀請; 離婚需要什么手續?這個問題頭幾天回答過了,今天再簡單說幾句。是雙方同意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這是兩個不同離婚性質。
如果是雙方同意離婚,倆人一定要達成協議,包括孩子,家產,雙方老人等一系列的問題達成協議,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登記證到你的所在地民政去辦理離婚手續,民政給你辦完手續后發放離婚證書。
如果是一方離婚,對方不同意,你可以申請你的所在地民政單位,民政可了解你的情況,進行司法調解,調解無效,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可以到人民法院去審訴離婚。第一步先到信訪交上離婚訴訟狀,信訪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可受理此案轉到民事訴訟庭,民事訴訟開庭審理,根據你原告訴訟的內容,再進行調查核實,還要具備夫妻分居六個月,法院最終做出判決,雙方的婚姻已達到崩潰邊緣,再維持下去,對雙方誰都沒有好處,因此判決離婚。這是在十多年前基本上就這些程序。現在的法院,法律逐步完善,改革創新。
協議離婚又稱自愿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協議離婚以下程序和材料:
第一,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
第二,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去辦理;
第三,可以在夫妻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
如果要求過錯方離婚,出現感情破裂,新婚姻法明確規定,房子、不動產財產是婚前購買的,屬婚前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列入財產和補償分配。
新婚姻法規范了夫妻之間對婚姻的忠誠,現在年輕人結婚動不動就說感情破裂,把離婚整天放在嘴上嘮叨,雖然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但原婚姻法沒有規定夫妻婚后的權利與義務,有些人利用離婚獅子大口開,往往造成無過錯方傾家蕩產。
離婚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小孩撫養權、財產分割權,這些證件齊全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協商調解不成,可以訴訟法律。
附一:離婚必須帶結婚證。
附二:新婚姻法第八條解釋。
附三:離婚證。附四:協商調解不成,雙方訴訟法律,拿回離婚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