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_要約的概念和要件?
特邀律師
以招標形式訂立合同時,屬于要約的是投標。 投標是設置一個價格的一個提議。提議人愿意付出東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 投標是與招標相對應的概念,它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請,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主動向招標人遞交投標文件并以中標為目的的行為。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fā)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 要約的效力: 《合同法》第16條規(guī)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自要約實際送達給特定的受要約人時,要約即發(fā)生法律效力,要約人不得在事先未聲明的情況下撤回或變更要約,否則構成違反前合同義務,要承擔締約過失的損害賠償責任。需明確一點,到達是指要約的意思表示客觀上傳遞到受要約人處即可,而不管受要約人主觀上是否實際了解到要約的具體內容。例如,要約以電傳方式傳遞,受要約人收到后因臨時有事未來得及看其內容,要約也生效。
合同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合同本質上是一種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當事人對合同必備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合議的過程,對合同內容協(xié)商一致的過程,就是經過要約、承諾完成的。向對方提出合同條件作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稱為“要約”,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稱為“承諾”。一般而言,一方發(fā)出要約,另一方作出承諾,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時要約和承諾往往難以區(qū)分。許多合同是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討價還價、反復協(xié)商才得以達成。第十四條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第二十一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所謂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全部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業(yè)交易中,與“發(fā)盤”、“發(fā)價”等相對稱,承諾稱作“接受”。在一般情況下,承諾作出生效后合同即告成立。
要約是當事人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要約邀請是希望對方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要約邀請,又稱為引誘要約,根據《合同法》第15條之規(guī)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最簡單來說,你去超級市場買東西 你將想要買的放在收銀員的臺子上 就是發(fā)出要約, 東西放在架子上的標簽和價格等 就是要約邀請……
復制下來的,很正確。
合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內容具體明確;(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的生效條件有以下幾條:1、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所謂訂立合同的意圖,是要求在要約中包含希望并已經決定和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2、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fā)出。一般認為,要約應當向特定人發(fā)出,這個特定人就是要約人希望和他訂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個,也可以是幾個,但必須都是確定的。如一個水泥廠有2000噸水泥可以銷售,分別向4個建筑公司發(fā)數(shù)量各為500噸的要約。3、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所謂具體確定,是指要約中應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條款,讓受要約人看了之后可以決定是否同意訂約并作出承諾。4、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要約只有到達受要約人,受要約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約的內容,并決定是否承諾。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fā)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 內容具體確定;?(二)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節(jié)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四條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十五條第二款 商業(yè)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視為要約。
第十六條第一款 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第二十一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第二十五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條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二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負責監(jiān)督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xié)議或者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應該選D吧。發(fā)出訂購這個行為就屬于要約了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構成要件:由特定人作出;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發(fā)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構成要件:由受要約人作出;在合理期限內向要約人發(fā)出;內容必須與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