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需要提供什么_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特邀律師
1、你帶著身份證,去辦離婚證的民政局,把離婚的檔案調出來。民政局會給檔案復印一份,加蓋公章的。這個資料,可以當離婚證的原料使用。
2、你拿著這個離婚檔案,去派出所的戶籍科,請他們把戶口本修改成離異。戶籍民警會給你一份新的戶口本頁。你結婚的時候,要帶上這個有離異標注的戶口本頁。
3、去辦理結婚登記前,給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打個電話,提前準備好需要準備的材料。雖然結婚材料差不多,但每個民政局的具體規定,是不一樣的。祝福你!結婚美滿!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夫妻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條件非常簡單就四個字: 感情破裂。
但圍繞這四個字要做的準備很多,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等,如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商量好,簽字后到民政部門,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就好了,但如果要法院判決,還得請律師,對駁公堂。
總之,能不離則不離,世間的經驗是頭婚好,二婚以上都是好的少,有好多離婚后就單過,有的離了婚,雙方再婚,由于有共同的子女經常聯系又攪到一起,把新婚一方拋在一邊,無奇不有。
勸天下準備離婚的人謹慎、謹慎再謹慎,千萬不要草率做決定,毀了自身幸福,又給孩子造成嚴重的陰影。
如果要求過錯方離婚,出現感情破裂,新婚姻法明確規定,房子、不動產財產是婚前購買的,屬婚前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列入財產和補償分配。
新婚姻法規范了夫妻之間對婚姻的忠誠,現在年輕人結婚動不動就說感情破裂,把離婚整天放在嘴上嘮叨,雖然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但原婚姻法沒有規定夫妻婚后的權利與義務,有些人利用離婚獅子大口開,往往造成無過錯方傾家蕩產。
離婚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小孩撫養權、財產分割權,這些證件齊全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協商調解不成,可以訴訟法律。
附一:離婚必須帶結婚證。
附二:新婚姻法第八條解釋。
附三:離婚證。附四:協商調解不成,雙方訴訟法律,拿回離婚判決書。
辦理離婚手續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登記離婚,也叫協議離婚,在民政局辦理;另一種叫起訴離婚,在法院辦理。 1、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愿,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準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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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本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原件,離婚協議書(這個也可以在現場打的沒關系)!離婚照片(去照相館說照離婚照就可以了)!除了離婚協議書和離婚照片不用復印件之外!其它證件須復印一份!
在我國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二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且對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發放離婚證解除夫妻婚姻關系。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就只能訴訟離婚了:1、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2、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子女、財產問題無法協商的;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4、結婚登記不是在國內辦理的;5、一方或雙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辦理的。那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具體怎么辦理呢?下面帶你一一說明。一、協議離婚辦理手續協議離婚手續辦理的前提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對子女、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雙方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填寫好離婚協議并確認簽字。民政局發放離婚證后生效。這種離婚手續的時間比較快,但前提是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一切事宜達成一致。下面是協議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1、準備好相關證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在我國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本人護照或者港澳臺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同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回鄉證等有效證件;2、準備好相關資料:本人兩寸照片、離婚協議書。且在離婚協議書里必須寫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對子女、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的,否則該協議書是無效的;3、雙方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共同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4、婚姻登記機關查實情況屬實后,予以發放離婚證。二、訴訟離婚對于離婚意愿、子女、財產分割達不成一致的,可以通過法院調解或判決;對于夫妻雙方在異地離婚的,必須通過法院起訴辦理;對于被告方是本地的情況,原告方只需要提供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以及一些相關證據即可;對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常住地證明,可以由物業或者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法院在開庭前會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就正式走審判程序。下面是訴訟離婚手續的辦理流程:1、原告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2、法院經審理后立案;3、開庭審理;4、判決離婚。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則需要在在判決生效半年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對于法院判決下來的離婚判決書和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的離婚證效力是一樣的。離婚協議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一方面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不能直接要求法院就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強制執行;另一方面協議離婚常常會留有一些隱患,很可能會因為離婚協議內容履行時效或者不履行引起糾紛。每個離婚案件都不一樣,還是得根據個人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的離婚方式。信金國律師執業近20年,辦理了無數起婚姻案件,他深深知道不幸的婚姻會給當事人帶來多大的折磨,所以他也希望能夠幫助當事人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希望能夠幫助當事人擺脫痛苦。
您好,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