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通過什么來收集證據_收集證據是指什么?
特邀律師
公檢法三機關都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對于涉及國家機密的證據,應當保密。收集證據是公安司法工作人員為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依照法定程序調查、發現、取得和保全一切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材料的活動。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出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從廣義上說,在刑事訴訟中除了公安司法機關依據職權收集證據之外,當事人和辯護人有時也可以進行證據收集。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在自訴案件中,法律規定自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該提供足夠的證據。
看是什么情況吧,能不打盡量不打,套路太多。請不請律師輸得都是自己。要請律師一定要請好律師,如果找了人品不好的二把刀律師你是拿錢買生氣。但有水平的律師也不是你想請人家就能答應給你代理的,要看你案子大小能拿你多少代理費,還有其它因素。總之套路太多,沒有一定的法律知識盡量不要打官司。看看有沒有調解、仲裁的渠道也可以試一下。
收集證據與制造證據是完全不同的事情,目標自己做的事情被我們拍到了/錄到了這叫收集證據,收集證據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用在法庭的合法證據,另外一種是不必經過法庭就可以達到目的的證據俗稱灰色證據,灰色證據是拿不到法庭的,但殺傷力高可以使對方妥協。
制造證據并不是PS照片/剪輯視頻,那樣做叫偽造證據沒有什么卵用,我所說的制造證據就是引導(引誘)目標做某事然后拍錄下證據,這叫制造證據。收集證據相對于制造證據費用低,灰色證據相對于普通證據價格高。
謝謝悟空問答邀請。
擺在面前的問答題,讓人感受到題主對所在部門的領導意見大、矛盾深。不然的話,怎么會產生收集領導違規證據的念想呢?佩服題主的勇氣與膽量。但作為一個有工作經歷的職員,不要忘記沖動是魔鬼這句話。對待領導和矛盾,對待萬事萬物與環境,一定要理性、冷靜、遇事三思的胸懷來面對處理,才能避免引火燒身的惡果……
在現實社會里,靠個人行為來收集領導的違規證據,談何容易。不知道題主認真思考過沒有,自己與領導是否工作在一個層級層面,自己融入到領導的生活圈工作圈沒有,自己想問題看事物是否換位思考?可以這樣說,盡管你與領導朝夕相處的工作,卻依然是身處在內外有別、背靠背的環境里……
身處背靠背的工作環境里,來收集領導違規證據,難度與風險并存可想而知。收集證據千頭萬緒,牽涉到的人和事面廣繁雜。當你在收集證據時必然要與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此時刻的你,就不怕領導的耳目為其通風報信;就不怕落個誣陷領導干部的罪名;就不怕領導打擊報復端掉你的“衣飯碗”!再說,個人行為、私下收集起來的證據合法嗎?有證明力度、可信嗎?就是鬧到法院里去,個人私下收集證據,法院是否采納還是一個大問號……
放下私自收集領導違規證據的意圖吧,相信各項法規、制度與章程日益完善健全嚴格,做一個正直正派的人。對于領導干部違規、違紀甚至是犯罪行為,可以逐級向紀委、監委進行實名舉報、留下聯系的電話號碼。這樣的舉報途經,很有光明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