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輕傷后可以不抓人嗎_鑒定輕傷后必須抓人嗎?
特邀律師
被人打成了輕傷,有輕傷鑒定派出所遲遲不抓人可以向檢察院反映。《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被打成輕傷,單憑傷情鑒定還不構成立案抓人的條件。首先你得能證明是那個人打了你,有沒有人證,物證或者視頻證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節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輕傷以上的故意傷害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偵查過程中,根據偵查的需要,公安機關可以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因此在偵查過程中,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須把犯罪嫌疑人抓起來的(拘留或逮捕),也可以對其采取候審或監視居住的措施,這在法律上都是可以的。
結合本案,只是輕傷,警方結合案情,對其采取取保候審也是很正常的。
不抓人不等于沒有立案偵查。如果是沒有立案,這才是一個大問題!你可以向警方查詢具體情況。如果真是沒有立案,你可以向檢察機關進行投訴,要求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檢察機關是有這個權力的,如果公安不立案,它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我國刑事訴訟法也規定,對于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案件,公安機關不立案的。你本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人民法院對其進行制裁。
刑事訴訟只是解決對方的刑事責任問題,對方的傷害行為對你造成的損害,這是民事方面的。如果你不在刑事訴訟時提出,那就要另行起訴,這是不必要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訴訟時,對被害人造成損害的,可以一并提起民事訴訟,并由同一法庭一并作出判決。
鑒定為輕傷不抓人,可能是對方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缎谭ā返诙畻l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如果已經過法醫鑒定為輕傷,按照法律規定就已經涉嫌刑事案件了,公安機關要首先抓人拘留然后再與家屬進行調解。
你好, 不一定馬上抓人。還需通過警方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起訴,由法院判決按程序進行下來。有時雙方能調解達成諒解不一定就抓人。
1僅僅憑輕傷鑒定,公安機關不一定會采取強制措施的,還要有其他充分證據指證才會辦理刑事拘留的手續審批。2若你被列為了嫌疑人,那么公安機關應當將司法鑒定向你送達,并告知你有在一定期限內申請重新鑒定的權利。3你如果不滿16周歲的話,可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因此,當事人申請二次鑒定是法律允許的,但不能由派出所指定鑒定。對二次鑒定沒有時間規范,你可以立即進行。如果快的話,有一個星期結論就可以出來。如果二次鑒定結論出來,派出所還不抓人,你可以向檢察院投訴,要求派出所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