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哺乳期間可以離婚嗎_哺乳期內怎么離婚?
特邀律師
孩子是家庭的歡樂,而父母是孩子的支柱。孩子出生后,夫妻應當是快樂的。但有些夫妻卻在孩子出生后的哺乳期就鬧起了離婚,那么,哺乳期怎么離婚?哺乳期可以離婚嗎?哺乳期能不能離婚?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 哺乳期離婚的問題取決于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還取決于是妻子提起離婚訴訟,還是丈夫提起離婚訴訟。END
-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妻子處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間,男方提離婚并非絕對不允許,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或因婚后與人通奸懷孕,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屬實,可以受理該離婚案。END
-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么判決其離婚對女性和嬰兒可能反而會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們的權益。END
-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問題達成協議后,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婚姻法沒有對哺乳期期間的協議離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且達成協議,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辦理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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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在哺乳期的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程序是不同的:END
-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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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訴訟離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 以上就是對“哺乳期怎么離婚”“哺乳期可以離婚嗎”“哺乳期能不能離婚”所作的解答。總之,夫妻應該盡量避免在哺乳期離婚,因為哺乳期正是孩子成長的關鍵時期。如果夫妻在哺乳期想要離婚,不妨盡量尋求律師的幫助,因為這哺乳期離婚會涉及到子女的撫養問題。
謝謝邀請!
新《婚姻法》第一條規定:如果想離婚,提供證明材料(結婚證)以證明你們是夫妻。
新《婚姻法》第五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得自愿,沒有任何一方的強迫或者逼迫關系,如果有這種行為,不但婚離不了,還會受到相關法律的制裁。
根據樓主的描述,首先,您的小孩還在哺乳期,您丈夫提出離婚,顯然沒有任何理由,更沒有權利提出與您離婚,您丈夫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條例,嚴重違背了婦女的意愿。法律不會支持男方的離婚訴求,除非女方自己提出離婚。
其次,新《婚姻法》第五條,如果夫妻兩人分居兩年以上,但前提是雙方沒有了感情,才能提出離婚。
再次,女方在婚姻存續期內,必須要潔身自好,不能做出對丈夫不忠不義的事情,自領取結婚證后,兩人就成為合法夫妻。此時,女方千萬不能婚內出軌,生了別人的孩子嫁禍于丈夫,如有懷疑,丈夫可以通過合法渠道,做親子鑒定來確定孩子的生父是誰?如果孩子不是親生,男方提出離婚并可以要求女方賠償一切損失,甚至包括精神損失費。
新《婚姻法》第六條規定,財產問題,提供相關材料來證明雙方的收入情況、存款金額等等。
新《婚姻法》第七條,如果男方確實要離婚,子女的撫養問題要與您協商一致后,哺乳期的孩子三周歲前,一般判給母親。男方必須按時支付相應的扶養費。
新《婚姻法》有相關規定,女方在懷孕、生產小孩、哺乳期間,如果男方提出離婚,法律會保護弱勢群體的。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按照新《婚姻法》第八條和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解釋,房產問題,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購買的房產,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非共同財產。
總之,現在能組成一個家庭確實不容易,可以講父母在子女結婚、生育小孩時已經耗盡了多年積蓄和養老錢,所以經不起折騰了。
一般情況下,哺乳期間一次性離婚比較困難。一是法院在辦理離婚案件中,一般都會進行調解,讓雙方當事人進行冷靜思考。如果,雙方決意離婚,第二次上訴,法院基本上會予以支持。二是在哺乳期間,法律明確界定,不支持離婚。當然,你最好去咨詢律師,他們才是行家里手。
不該離!
法律僅限制女方在孕期、產后一年內、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對于女方提出離婚沒有限制。
謝謝邀請;依據婚姻法和婦幼保護法,女人在懷孕期間和哺乳期間,男人是沒有任何權利提出離婚的,這也是不道德的行為,是會受到全社會譴責的。特殊情況下,男人才有起訴離婚的權利。
那么為什么有些夫妻會在哺乳期離婚,這肯定是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婚姻出現了原則上的問題,女人在精神上承受不了這種壓力,再也不能容忍對方,或者是對方對她的擠兌,女人才走法律的渠道起訴離婚,才會有女人在哺乳期離婚的案例出現。
如果說男人在女人懷孕期或者是哺乳期出軌,或者是陷入了賭博不能自拔,把家里輸得家徒四壁,并負債累累。在婚姻和家庭里,這都是原則上的問題,女人就會絕望,用零用忍的態度,堅決地提出離婚。
有的案例是,女人不忠,在婚內出軌,引起了男人的懷疑,女人懷上孩子,男人拿不出證據,就不能上法院起訴離婚,只好等女人把孩子生下來,去做DNA對比,拿到了女人出軌的證據,在女人哺乳期間,男人才有權利到法院起訴離婚的。
總之,能導致夫妻在孩子哺乳期離婚,肯定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或者是出現了原則上的問題,是對方零容忍的結果。事不關己,我也不會去追究誰對誰錯,為這個問題繼續討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