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租賃合同和法人不一致_租賃合同和營業執照不是同一人怎么辦?
特邀律師
自雇人士,負責承擔無限責任的民法,像個人一樣。該有限公司擁有的有限責任。
具體點,如果宣告破產,個體戶將不得不支付全部債務的,即使它是執行法院以及個人財產抵債(除個人生活用品的法律要求)被拍賣。
甚至資不抵債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名稱將只完成,即使拍賣的資產,并不涉及到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的個人資產。
可以不一致 但是需要公司出具委托書,委托該人辦理房屋租賃手續 因為正常情況下是認可法定代表人的租賃行為 但是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加蓋公司公章就可以了。
如果辦理的是個體工商戶的法人代表,營業執照上面的法人代表是不是必須要和租賃合必須是要一致;如果辦理的是公司有好幾個股東的法人代表,只需要股東中有個人的名字在房屋租賃合同上就即可。租賃合同的兩份合同的簽署人即法人和房屋租賃人,辦公司營業執照的租房合同原件,公司注冊人身份證,到工商局或轄區工商所辦理,申清注冊表在工商局領,沒有規定辦公司營業執照的租房合同和法人的是同一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如果你辦理的是個體工商戶的工商營業執照,那場所租賃人和法人必須是同一人。 如果你辦理的是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有好幾個股東的法人代表,只需要股東中有個人的名字在房屋租賃合同上就可以。 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參考規定如下;
1、屬于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屬于自有房產但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縣(市、區)政府房產管理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管委會)或者居(村)委會等機構出具的場所證明。場所證明內容須包含場所的具體地址、權屬主體以及出具機構同意該場所用于經營用途的意見。購買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2、租賃(借用)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和房屋權屬證明。租賃(借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和賓館、飯店(酒店)營業執照復印件。租賃市場鋪位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提交鋪位租賃合同和市場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租賃軍隊房地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承租人轉租軍隊房地產的,還應提交軍隊出租單位同意轉租證明。
3、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屬城鎮房屋的,應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 撤銷原備案的經營場所,無需提交此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