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如何繼承財產_兄弟姐妹財產繼承順序?
特邀律師
兄弟姐妹之間在法律上并不是沒有明確的贍養義務規定,法律恰恰是有這方面的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這是兄弟姐妹之間的撫養規定。當然,畢竟父母才是子女的撫養義務人,所以兄弟姐妹的撫養義務是具有前提規定。第一是兄姐具有負擔能力,第二是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作為兄借需要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
繼承權這是來自于繼承法規定?!独^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兄弟姐們之間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是無法繼承相應的遺產。這樣的規定也是合理的,畢竟兄弟姐們本來就是撫養義務的第一責任人,自然也不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有遺囑那就容易多了,只要是有法律效力的遺囑,那就按遺囑上面的要求來就好了。如果沒有,那么,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 法定繼承中的第九條、十條、十一條、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中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酌情分得以產權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法律規定有遺產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繼承法》第十條: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父母,子女,配偶。
(這些人之間沒有先后順序,均等分配) 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位的人繼承,第二順位的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父母子女配偶的話,那么就是兄弟姐妹加上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在的話)一起來繼承。
遵照遺囑,或兄弟姐妹之間友好協商以法繼承。最好不要打官司,分到了遺產,失去了骨肉親情。
您好!
沒錯,按照法定繼承,去世子女與其他在世子女有同等的法定繼承權。前提是父母去世之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遺囑。
題主提到的這種情況,指的是某個子女早于自己的父母去世。那么,是否意味著去世之后,就失去了對父母遺產的繼承權了?不是這樣,即便去世,在計算繼承份額的時候,依然要將去世子女計算在內。
但是,最終誰能得到這部分繼承份額,要區分情況。
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老人有三個子女,其中老大早年過世了。
老大過世的時候,有兩個孩子。
隨后,老人(夫妻倆)過世了,生前沒有遺囑,且老人的父母也早已過世。
這時候,遺產怎么分?
在法定繼承情況下:
首先,老人的遺產,由其子女平均繼承
老人留下三個孩子。那么,老人的遺產由三個孩子法定繼承。原則上,平分,即每個孩子各自有1/3的繼承份額。
去世子女的份額的處理
因為有一個子女去世了,那么去世子女的份額將發生“代位繼承”,即由其直系子女繼承。
這時候,老人遺產的份額分配結果是:
- 在世的兩個子女各自1/3
- 去世子女的兩個孩子共計繼承1/3,即各自1/6
這里再多說一句:
如果去世子女沒有自己的孩子,那么其1/3繼承權將由其他兩個在世子女平分,即在世子女各自繼承老人遺產的1/2。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囑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確定姐妹為其繼承人,那么繼承開始后要按照立遺囑人的遺囑發生繼承。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那么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独^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之間互相沒有繼承權,法律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給予兄弟姐妹相互之間的繼承權,可能更多的是希望兄弟姐妹之間能更多的相互關懷,相互照顧,夫妻之間千年才修得共枕眠,更何況兄弟姐妹,這樣的關系是萬年修得的,現在很多兄弟姐妹一旦涉及到一些采財產利益就反目成仇,太不值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房屋法定繼承人包括哪些人?
房屋法定繼承人是在一個有限的范圍之內,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那些可作為死者遺留房產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一、配偶。 配偶是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為條件的,只要男女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即為夫婦,他們相互之間都有遺產的繼承權。此外,1954年《婚姻法》頒布之前形成的還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一夫多妻及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長、群眾公認的事實婚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也享有繼承權。如果男女雙方屬于非法同居關系或已經離婚的,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無權以配偶身份繼承遺產。
二、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承子女,他們對父母的遺產都有繼承。其中,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因為子女被他人收養以后與生父母的權利關系即告消滅,養子女與生父母相互間不享有繼承權。至于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則根據繼父母和繼子女相互間是否形成了撫養關系而定。繼子女和繼父母相互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的,當一方死亡時,可互為繼承人。反之則不能成為繼承人。繼承人在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后還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三、父母。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四、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養兄弟姐妹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僅限于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之間,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相互繼承了遺產后,還有權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五、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上述法定繼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當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時,由第二順序繼承。此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一、夫妻一方去世,去世方的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因為有配偶在的情況下,他們是第二順位的繼承人;
二、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p>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p>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p>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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