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領取間隔時間_失業金能領取幾次?
特邀律師
失業補助金領取時間是2O2O年9月至2O21年6月,補助金是領2○2l年3月至十二月的
上班失業保險繳夠一年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了,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在本人非自愿失業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并不是領取六個月,而是根據在職時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確定的,繳納失業保險年限越長,領取失業金的時間越長,最短領取三個月,最長可以領取二十個月。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第一,依法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第二,非本人意愿解除勞動的,第三,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就業培訓,有就業愿望的。
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無需繳納醫療保險,生病所發生的醫院費用,按規定比例報銷,由失業保險支付,如果發生死亡,所產生的喪葬費,撫恤金等,也由失業保險支付。
并不是說社保中斷多久之后才能辦失業保險,這個不構成條件;辦理領取失業保險有兩個條件:第一是連續交社保一年以上,第二是失業。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按照規定領取失業保險,至于領多少失業保險,領多長時間,這個就要看社保累計交了多少年,以及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而定了。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失業金是一生只能夠領取24個月的,還是每次最多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是每次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一個人一生當中一共可以領取三次失業金的待遇,但是在每一次領取失業金待遇之前,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條件才可以領取,也就是說你的這個勞動合同關系必須是企業單方面解除的,另外一個條件就是正常參加了失業保險必須要符合一周年以上的參保條件,那么才可以領取到失業金的待遇。
雖然說一生當中可以領取三次失業金的待遇,但是如果說你第2次或者說第3次領取失業金期間所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并不是很多,那么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比方說你第2次失業僅僅只交了一年的失業保險,那么也就是最多只能夠領取三個月失業金的待遇。
所以說雖然一生當中可以領取三次失業金的待遇,但是這個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期限是根據我們失業保險的繳費有一定的關系,當你的失業保險的繳費沒有滿足10年以上的繳費要求的時候,那么是不能夠領取兩年失業金的待遇,只能夠相應的遞減失業金待遇領取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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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多久能領取失業金?
我可以告訴你,只要離職后辦理好了失業登記手續,下個月起就可以按月領取失業金。
另外,現在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一般在離職后的兩個月內必須搞定,超過兩個月了再辦失業登記手續就不行了,就無法享受失業金待遇。所以,離職后最好立馬去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這樣就可以最快領取失業金了。辦的越早,領的就越早,辦的越晚(不能超過兩個月),領的就越晚。
舉個例子吧,如果一個員工是今天(即10月22號)離職,那么離職員工明天去社保局失業科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從下個月起就可以領失業金了,這就是最快能夠領取失業金的時間。也就是說,只要在離職的自然月內辦理好失業登記手續,下個月起就能領失業金。如果是10月31號離職,11月1號去辦失業登記手續,那么就要從12份起才可以領失業金,就會隔的時間較長了。
我這么一舉例應該可以明白了吧。總之,離職后越早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就可以越早領失業金。
這個沒有具體的時間間隔要求
只要第二次的情況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就可以的,又根據失業金領取條件中“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要求,那么最少是間隔1年以上方有資格領取失業金
答:國企改制的下崗職工只能領取一次失業金。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制員工,領取失業金的次數沒有規定,但每次領取時間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