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改名最佳理由_改名字的申請理由?
特邀律師
一般給孩子改名,是需要正當理由的,否則公安機關是不予受理的。
現在給兒童改名,只要有正當合理的原因應該來說,是比較容易通過審批的。
那么什么樣的理由最容易通過呢?
說一下,我知道的幾個案例,孩子在10歲以內的哈。
1、名字和家里的長輩重名;
2、姓名里有生僻字;
3、姓名有違公序良俗;
4、姓名讀起來不好的諧音;
5、起名字時太倉促,過于草率,可能不利于孩子成長。
一、可以改第二次。 二、《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三、十八周歲以的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四、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五,成人改名需要具備的條件。 1、需本人有表達改名的意由。 2、改名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六、改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需要以下相關材料: ①、本人申請。 ②、戶籍證明。 ③、單位或學校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
改名字是很麻煩的,首先你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的,如“重名”,或名字中有生僻字的原因,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不管是什么理由,我教你一下改名字的步驟吧,不要懷疑我的步驟,因為我改過很多次的,也都是戶籍部門的人教我的,首先你要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X年X月X日出生,現年X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2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申請人:XXX年月日申請寫好后,還要到單位開一份證明,只須證明你是這個單位的職工就可以,不用證明和XXX重名!1:拿著申請和證明到戶籍部門添寫表格,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2:到此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找戶籍科的領導簽字3:公證(200)4:如果你當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是縣級的,還要到市級的公安局的戶籍部門找領導簽字5: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6:需要的資料:2張一寸照片,身份證,戶口簿,外加新戶口簿的工本費(好象是19)改完后你以前的卡之類的東西不用擔心的,因為這時候你的新的戶口簿上的“曾用名”一欄就有你以前的名字了!在說你改名字的過程中的一切資料戶籍部門都要歸檔保管的,你的新的身份證的信息里有你以前的名字的!愿你開心!
到當地派出所就可以了,但通過率只有30%。而且改的名字字數不能超過8個。
?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手工錄入戶籍的,所以有很多人的名字都寫錯了,造成戶口頁上的名字不是實際上取的那個字。
網上流傳著一個帖子——“全國最爆笑的人名”,其中不乏史珍香、范劍、范統、夏建仁、沈京兵等名字。看字面意思覺得正常,但讀起來很別扭,名字的諧音讓這些使用者們煩惱不已。
但通過率只有30%左右。女孩很可愛 卻被叫“小賽”(小屎)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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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5.夫妻離婚后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