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好了離婚協議書怎么辦離婚_簽了離婚協議,不肯領離婚證怎么辦?
特邀律師
關于離婚夫妻雙方可以有兩種方式, 一個就是雙方可以協議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對于婚后共同財產及孩子的撫養權 ,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 ,可以簽署離婚協議之后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或者即使達成了一致甚至也已經簽了書面的離婚協議 ,但是一方又不肯離婚, 或者遲遲不去辦理離婚手續 ,甚至對于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反悔, 那么雙方就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以下程序和材料:
第一,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
第二,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去辦理;
第三,可以在夫妻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離婚應該由雙方共同去婚姻登記機關,個人去時領不到的。房子要看是在什么時候蓋的,如果是在領結婚證前,那就不屬于共同財產,婚后那就屬于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如果房產證上是你爸爸名字那就屬于你爸爸的財產,不管怎樣都是不能分割的
1、“離婚協議可以修改嗎?”: (1)如果兩人已經在民政局領了離婚證、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已經備案的話: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 (2)已經備案的離婚協議不能再修改:但雙方可以再協商一致后另行補充或是變更離婚協議的內容,但不管是補充名變更,都需要雙方簽字同意,去公證也一樣,必須雙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離婚協議書和身份證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寫離婚協議內容嗎? 是不是需要雙方都去公證處簽字才可以?”: (1)僅有另一方的身份證、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簽字的:他不能單方修改協議內容。 (2)如果是到公證處公證:會要求兩人同時到場表示意見,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場,公證處也應以電話形式或上門征求意見。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離婚協議和女方身份證 男方想私自修改協議 這樣允許嗎”:不是允許不允許的問題,修改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事,不用誰或哪個機關來允許或批準,只是他單方的修改無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證處雙方簽字才行 還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證和協議可以把離婚協議作廢嗎? ”: (1)如果想公證修改后的離婚協議:要求雙方都親自到場表示同意并簽字才行。 (2)離婚協議如果已經在民政局經領離婚證并備案:不會作廢,只能是雙方協商后補充或修改的問題。
5、“辦理病退的話,拿到離婚協議(內容不向他)這個可以作為申請辦理的一種證明嗎?”:你這話表述不清,猜測意思應是:女方病退,男方憑女方的身份證能不能到公證處公證修改后的離婚協議,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為不能到場的理由? 如果是這意思,公證處不應僅憑女方的病退證明、身份證就給做離婚協議公證,而應再電話或是上門征求女方的意見。
6、如果,雙方還沒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還沒有生效,此前雙方可以將之前寫的離婚協議作廢或修改并公證,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證、病退證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證。
7、建議: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證和病退證明,不要給男方可乘之機、給自己留下隱患,如果男方不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