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處罰是否可以當律師_定罪免于刑事處罰能報考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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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法》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
根據《律師法》第七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而什么是“免予刑事處罰”刑法有規定:第三十七條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綜上,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免予刑事處罰能否申請律師執業,但一般來說,不少地方性法規都將免予刑事處罰排除在申請律師執業之外或暫緩申請,具體你可查詢一下。
你好,免于刑事處罰,是審判機關在認定被告人已經構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節輕微,對被告人做出的免予處罰的決定。是在認定當事人構成犯罪的基礎上作出的。 律師法第七條規定 申請人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所以過失犯罪的,或者除過失犯罪外,如果未受過刑事處罰的,可以做律師,但還要求品行良好的,才能做律師。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不予頒發律師執照的情形之一是: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的除外。
因此我認為根據這個條款,你歲犯罪但是未受刑事處罰,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該是可以申請律師執照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即使是定罪免于刑事處罰,但是也屬于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情形的,不可以報考司法考試,如果不屬于規定情形的,依據可以報考司法考試,考取律師資格證。
相關規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三)依照本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曾被處以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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