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_注銷和吊銷的區別是什么?
特邀律師
許多人發生交通違規的時候一般是扣分罰款,但如果是吊銷和注銷駕照就比較嚴重了,今天來介紹一下兩者的區別。
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1、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法律規定,對于實施了交通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剝奪其駕駛資格的處罰方式,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對當事人駕駛資格最嚴厲的一種處罰。
2、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在法定期限內對違法事實進行調查后,在做出處罰決定之前,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并應當在處罰決定后十五日內,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傳遞通知書和機動車駕駛證轉發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
吊銷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2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許可。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一年內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
5、扣證后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
6、吊銷機動車駕駛許可,申請人在2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許可。
7、還有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五十的;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使的;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二、撤銷駕照
1、撤銷駕駛證許可,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依法做出的行政許可實施監督檢查,對以非法手段取得駕駛許可所作出的終止駕駛資格的處理決定。
2、我國對機動車駕駛人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被告駕駛證許可制度。對那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駕駛許可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制作撤銷通知書送達違法行為人,并將收繳的機動車駕駛證連同撤消決定書轉至核發地車輛管理所。
三、注銷駕駛
1、注銷駕駛許可,是被許可人不滿足許可法定條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取消許可事項的一項管理措施。
2、駕駛人提出申請的注銷;
3、駕駛人未履行法規規定的義務而依法注銷。
注銷和吊銷的區別是:
1、注銷一般是經營主體決定終止經營向登記注冊機關履行的登記程序。
吊銷則肯定是登記注冊機關對嚴重違法的登記主體做出的行政處罰。
前者是企業的主動行為,后者則是被動的。
2、 但注銷也有幾種非自主狀態的情況:
一、個體工商戶逾期無正當理由不驗照,工商機關收繳其營業執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機關應做出注銷決定;
二、個體工商戶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工商機關決定收繳其營業執照后當事人不恢復營業的,應注銷其營業執照;
三、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處罰做出并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應在依法履行清算責任后申請注銷登記,當事人拒不申請或者本已解散無法申請時,應由登記機關公告后予以注銷。
3、其實,吊銷和注銷的概念不僅存在于企業的營業執照問題上,在《律師資格》、《設計師資格》、《駕駛資格》等等領域都存在。
比如就駕駛資格而言,注銷駕證的行為屬于具體行政行為。注銷駕證前,相關部門應向被注銷者出示注銷原因及相關法律依據,否則被注銷者可以拒絕;由于行政部門過錯給被注銷者造成損害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審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這些救濟渠道在行政機關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時就應告知被注銷者。
4、 所謂注銷,是指到期或不適應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而依法注銷;吊銷是指依法取得駕駛證后,出現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銷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當中承擔一半以上責任者按規定應當吊銷駕駛證。
另外,還有一個概念需要注意——撤銷,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規定的情形而采用非法的手法騙得,自始就不符合規定。
5、企業沒有參加年檢,吊銷營業執照了,稅務方面不會自動銷戶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應在工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終止之日前,或在被工商部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注(吊)銷營業執照或執業證件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
注銷登記以企業申請為前提,是企業的主動行為,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它既是出資人、股東的合法權利,又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吊銷的后果:
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2.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3.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銷企業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注銷流程
1、成立清算組
公司被吊銷后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實踐中部分公司出現不能準時成立清算組,這種情況下,會產生相應的滯納金,公司應先繳清滯納金之后,進行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中介機構組成。
2、注銷公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實踐中工商部門會告知符合登報公告的報紙。登報四十五日之后才可辦理注銷手續。
3、工商注銷
在登報公告期滿后,可辦理工商注銷程序。攜帶刊登公告的報紙、清算報告、稅務注銷回執單、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注銷申請單,在工商部門審核通過之后,出具準予注銷通知單,完成工商注銷。
4、辦理稅務注銷
公司被吊銷之后應在十五日內,辦理稅務注銷程序:
1)注銷稅控設備;
2)窗口手工申報注銷當月/季度增值稅;
3)社保注銷;
4)申請注銷。申請注銷時應攜帶注銷稅控設備清單原件、工商部門出具的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決定書、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若公司未辦理"三證合一",還應攜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或地稅收繳資料清單)、公章、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清稅申報表(攜帶公章現場領取)、實名辦稅人員身份證原件。
5、銀行賬戶注銷
攜帶稅務注銷回執單、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銀行開戶許可證、印鑒卡前往公司賬戶所在的銀行辦理銀行賬戶注銷。
6、公司公章注銷
攜帶、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前往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公章。
根據著名管理專家譚小芳老師研究:二者的區別在于: ①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經營上體資格被強行剝奪,不能進行經營活動,但是法人主體資格仍然存在,僅停止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而公司被注銷后,法人主體資格已不存在,已沒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這就如同人死了一樣,已經沒有任何行為能力。 ②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仍然具有訴訟主體資格,能夠以公司名義起訴、應訴;公司被注銷后,不能作為訴訟主體。也就是說.如果有人起訴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法院能夠將訴狀送達給公司,但是如果有人起訴已經注銷的公司.法院會以被告小存在為由駁回原告的起訴。 ③從實體上說,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注銷前,仍以自己的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公司被注銷后,除負有清算義務的董事或者股東未履行清算義務或者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的,債權人不能再向已經注銷的公司主張權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公司因歇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經公司申請,可以恢復營業,但是公司被注銷后,無論通過何種方式都不能再恢復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