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限制減刑是多少年_無期徒刑幾年后可以減成有期?
特邀律師
無期徒刑雖然從字面上解釋是“沒有期限地被關在監獄里服刑”,即把牢底坐穿,但是大多數被判無期的犯罪分子通常來說都不會真的把牢底坐穿,因為我國法律還規定了減刑制度。
我國刑法規定,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如果具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 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 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 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 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 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當然,減刑也有一些限制,不能無限制地減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13年。被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的犯罪分子,兩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的,適用減刑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25年,加上2年考驗期最短要蹲27年大牢;被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的犯罪分子,兩年期滿后因有重大立功而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適用減刑實際執行刑期不能短于20年,加上2年考驗期最短要蹲22年大牢。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項對貪污受賄犯罪的“終生監禁”制度,簡單說來就是不得減刑,讓犯罪分子把牢底坐穿,把牢坐到死。這是一條非常嚴厲的處罰措施,對貪污受賄具有極大的威懾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四款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律不是兒戲,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也有,
不過應該按規章制度來。
無期徒刑幾年后可以減成有期?
我國刑法并沒有規定具體幾年后可以將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需要靠犯罪分子自身的積極改造與努力。具體如下:
第一,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是可以減刑的,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無期徒刑可以減刑,但是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第二、哪些情形下,應當進行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綜上,以上解答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得到你,如有疑問可在評論下方評論或者私信頭條,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法律常識。
當一個觸犯了《刑法》的人,被解除刑罰前,小命就攥在司法程序手里,要想重獲新生,只有依法行事。別無它路,有人說:我關系硬,人脈廣,活動幾下就能如愿以償。但這樣的犯罪人有多少呢!所以,別想美事,把五萬元罰金交了,爭取好態度,多減刑,早回家。只要有自由,別說5萬,就是50萬照樣能掙回來;不交罰金,肯定影響減刑,多坐幾年多受罪,等于混吃等死,有啥意思呢?
題主問答:弟弟被判無期,罰金五萬,如果沒有處于罰金,或許已經在“路上”。等于化五萬買了條命,是法律的仁慈和寬容。不交罰金,肯定會得到法律的回報。
無期徒刑是帶附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且改判有期之日才計算刑期,同時把剝奪政治權的附刑改為2年或者3年,附刑是服刑完畢才開始計算。這一路那一步走不好,都要服付出生命的代價。不交罰金說明服刑人不服判,不思過,不悔罪。在無期變有期,附刑改判,服刑年限方面都要受到限制,特別是有繳納罰款的能力而拒不執行者,更會得到嚴厲懲戒的,即然服從判決,就要遵守判決的每一項判罰,不要抱僥幸心理想節約5萬元,很是得不償失。
無期改有期,監獄服刑2-3年就改判了。但必須是認真接受改造,悔罪,改過外加反省深刻。這一切都是執行單位監獄,有一套嚴格的考核標準。
改有期一般20年至25年不等,有特別的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直接改判12-15年的有之。改判后二年后又有減刑機會,依此計算,坐監12年至20年正常。如果不交罰金就在20年左右考慮了,這個賬首先要算明白。
服刑人員減刑多少,最終中法說了算。監獄只有提名報減刑的權利,中檢會全程跟蹤監督。不交罰金,該二年報減,或許三年以上,該減二年減一年半,這是法律條款嚴格執行的后果。說嚴重不交罰金,就是不接受判決,對法律有抵觸情緒,能夠多減少坐嗎!因此,無期不交罰金,對減刑是有很大的影響。除非沒有交罰能力,這也必須得到法院和檢方的認定才算數。所以,敢快交清罰款,爭取法律的寬恕。早日獲得自由才是正確的選擇。
根據我國刑法,有期徒刑減刑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最多減刑6.5年,而實際上肯定低于這個數值,能減三年就不錯了。
以下為參考法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一般都是些罪情嚴重,需要與社會隔離的犯罪分子。可是在司法實踐中,無期徒刑跟終身監禁不是一個概念,無期徒刑不是真正的無期,很多犯罪分子認真改造,真心認罪悔罪,符合減刑的法定條件,就可以適用減刑,減為有期徒刑。但是法律有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減刑后實際刑期不能少于13年。
對于,在監獄內變老的犯罪分子,如果遇上國家發布特赦令,符合特赦條件的無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釋放。2015年8月,國家曾發布特赦令,對四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其中包括“年滿七十五周歲、身體嚴重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分子。
還有保外就醫制度,對于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辦理保外就醫。
沒有通過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特赦等出獄的老罪犯,監獄也會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管理,監獄也有醫院,也有劃分為老病殘監區。犯人在監獄內去世分為正常和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一般由監獄紀委及相關部門會同駐監獄檢察機關處理,有非常嚴格的處理程序。犯人正常死亡和社會上的老、病人都是一樣的,一般都是有預料的。在罪犯身體越來越差的時候,這個時候多半都在監獄醫院或者是社會醫院住院,醫院會將罪犯病重告知書一式三份發到該犯所在的監區并要求簽字回執,監區留存一份,同時告知罪犯直系親屬簽字回執。
雖然監獄有醫院有飯吃,但還是告誡大家,監獄生活并不好過!日常生活中,應當敬畏法律與道德。有任何疑惑或者需要法律幫助的地方,關注我們,私信咨詢,有專業的律師為您免費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