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股權變更流程_外資公司股權怎么變更?
特邀律師
外資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不設董事會的中小型微企業,股東可以直接向其他股東送達《股權轉讓通知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對于股權轉讓有另外規定的,從其規定;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如果股東未出資完,應當暫且不發,或者在出資證明書上表明目前出資多少),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并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4)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外資公司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主體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4、明晰股權結構
5、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應認真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每個地方需要的資料可能會有一點不一樣,以下提供深圳的變更方式供您參考。
股權變更需要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 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原件1份);
4.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批準證書副本(1)(原件各1份,不涉及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無需提交)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6.股權轉讓協議,劃轉股權的提交有權審批部門的劃轉文件(原件1份)
7. 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外國自然人提交經中國使(領)館簽證的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港澳地區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簡稱“回鄉證”)或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臺灣地區自然人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外資公司股權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與文件:
1、《外商投資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權轉讓協議(原件);
5、依法經其他投資者同意轉讓的聲明(原件);
6、股權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中方投資者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7、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原件);
由外國投資者(授權人)與境內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被授權人)簽署。該委托書應當明確授權境內被授權人代為接受法律文件送達,并載明被授權人地址、聯系方式。被授權人可以是外國投資者設立的分支機構、擬設立的公司(被授權人為擬設立的公司的,公司設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內有關單位或個人
8、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電子版營業執照;
9、其他有關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書。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復印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要看新股東是我國的還是國外的,如果是國內,直接提供新、舊法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先去工商變更,再去稅局變更即可。如果新股東是外國人,要提供護照,護照要經過大使館認證真偽,還要找翻譯公司翻譯中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