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動續約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到期自動續約?
特邀律師
1.合同到期,如沒有續約應該終止;2.在合同到期后,若物業繼續提供服務,業主也接受了這種服務,則視作雙方訂立了一個不定期的物業服務合同;3.在物業公司繼續提供物業服務業主的情況下,業主則有義務繳納物業管理費,否則,物業公司可以起訴業主繼續繳納,但無權主張違約金,因為一個到期的物業合同,如果沒有續簽,則只能視為一個事實合同關系,但雙方顯然不存在違約金條款;4.綜上分析,在無業委會時,物業合同顯然也無法續期,更無法更換物業公司。所以,即便業主不滿意現有物業管理,在物業繼續服務的前提下,業主也不能以合同到期拒繳物業費。
都以為是專家,沒一個說到重點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簽兩次就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簽第三次合同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如果不是個人嚴重違法違紀或者造成公司巨大損失,公司都不得辭退,直到退休或者公司倒閉。你離職了再簽就不叫續簽了,自然也不會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開除你也就是賠幾個月工資。無固定期限的老員工不思進取,天天混日子養老,不給公司創造價值,這是老板最忌諱的。
豐子社評,分享人生
這個問題需要分為三個方面來回答。
一:物業繼續服務是否合法。
物業公司合同簽訂主體目前只有兩個。
1:售樓前期,這時候因為大部分的房產還沒有售出,所以產權還在開發商手里,那么開發商是有權利指定物業公司的,同樣物業公司這個階段也只能跟開發商來簽訂合同,因為入住率過低,所以開發商需要支付物業公司空置費。
2:開始入住,但是還沒有成立業委會,這個時候,物業公司依然只能跟開發商簽訂合同,但是合同中會有明確的約定,有效期截止為業委會成立的日子。因為業委會是法律目前認可唯一可以代表全體業主的機構,所以業委會沒有成立前,是無法跟物業簽訂合同的。
二:物業強行漲價怎么辦?
物業的服務價格雖然實行的是國家指導價格下的市場調節價,但是不代表物業可以隨意漲價,這種時候物業公司需要價格公示,報備,并且是在街道辦或者居委會的監督下實施。
三:怎么應對?
1:立刻讓居委會或者街道辦介入,并且可以實施去物價局舉報。(這點好像各地規定不太一樣,但是應該試試看)。
2:聯合其他業主,抓緊申請成立業委會。
3:不要怕這個物業忽然撤出,一旦這個物業突然撤出,居委會會臨時指定一家物業,進行臨時托管,直到業委會成立。
4:業委會成立后,就可以讓業委會進行物業公司招標,挑選你們滿意的物業公司了,也可以進行業主自治,就看你們自己的選擇了。
希望可以幫到題主
這里是豐子社評,喜歡我請關注我。
可自動續約應該就是有話費還在使用的請款下自動續約,續約了不想使用是可以注銷的,這些是現在單從現在條款中看到的!建議看完整條款之后再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