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伙1比1怎么算賬_2人合伙,怎么分配股權?
特邀律師
我覺得2人合伙開公司一定要先分好工,要根據自身的擅長領域、專業技術來選擇持股比例。如果你是一個有管理型領導力的人,而且性格比較強勢。而另一方只是在某些技術領域方面較為專業,或者資金方面優勢,但不具備管理能力和領導力。那么你至少要持股比例達到6成或以上,反之你可以持股比例在4成或以下。
如果你們都倆性格都比較強勢,專業領域剛好也比較雷同,能力也不差上下。那么我個人建議不要合伙開公司了,因為公司一旦開了就要團結一致,不得有半點內部斗爭,要做到任何一方都不能有一點私心。這種情況發生爭權機率較大,沒辦法靜下心來好好做企業。
當然也可以提前擬好一份類似AB股協議,類似阿里巴巴股權一樣。一方不管暫股比例多少,都沒有企業控制權。
最后個人建議最好不要5:5分配股權,如果真這樣分配了,可能會造成一方沒有任何能力,但因為自己持股比例原因,覺得自己也是半個老板總而干涉公司運營。而有能力一方想把公司經營好,可能一開始會忍讓。這時企業生存都還存在問題,你們之間還要花精力去爭奪控制權,可想而知你的企業能經營得好嗎?最后可能導致不歡而散。
我自己就曾經歷過,當初剛創業成立公司時也是2個股東,各持股比例為5:5。其中的風險只有自己知道。不過我還算是很幸運的,通過一年的努力,慢慢把職權劃分清楚。之所以能順利解決控制問題,還是跟其中能力不對等有很大關系。
回答的不是很好,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應該本著還是朋友的原則協商解決是首選啊。
1.如果生意好,處于盈利期,可以全資撤出,將資金按出資比例分成;
2.生意不好,處于虧損狀態,把物品折舊,連同債務按出資比例分配。如果在合作前沒有文字性的協議,還是不要太計較的好,老話講,吃虧是福。今后合作要提前規定清楚,親兄弟明算賬。
給你一個建議:如果你沒拿工資或者低工資,那么就按照股份比例來清算,如果你拿市場水平工資了,建議按照出資比例來,其他情況折個中間值,兩人商量著來。
你做對了一點,但是也做錯了一點,下面分別來講,你的項目中涉及有兩個問題,第一是估值的問題;第二是股權分配的問題:
1、估值問題
A投資15萬(但是只出錢不出力),占有50%的股份,那么也就是說你的項目的總估值是30萬。B出資5萬,也占有50%的股份,說明你的個人人力出資折算成10萬元。
首先這你是做對了一點,因為你把你的人力出資折算成股份,在股份折算的過程中,你充分考慮了資金和人的因素。一個項目的早期的發展對資金和創始人個人能力的需求是同樣重要的。
2、股權分配問題
股份分配首先的第一個原則是要確定一個掌舵人,這個人往往也是公司的發起創始人,是由他來主導公司發展的,全權負責公司的事物,所以這個人在股權上也應該是占據主導地位,而在你們的項目中,你們兩個人是五五開的分股份,這是最差的一種股權比例形式,因為沒有主導人,是完全制衡的形勢,在遇到分歧的時候,兩人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后就是僵持不下,導致公司決策緩慢。你們五五分股權就是做差的一點。
3、公司股份分配的原則
發起創始人要占股權的主導地位,最好是能占有70%左右的股權。
在你的這種情況中,要么就加大個人的出資額,把你的股份提升,要么就是在股權上你占多數,但是把分紅權五五分,這樣就解決了你們的困境。
4、創業項目如何計算相互出資的股份?
公司的投入有三種因素:資金、人力、資源,這三個因素都對公司的發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也都需要換算成股份,那么每個股東的股份計算公式就是:
股東占有的股份=資金出資比例*資金在項目中的權重+人力出資比例*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資源出資比例+資源在項目中的權重。
這個股權計算公式能夠解決大多數人的股權分配問題,而且有一個原則,資金的重要性>人力>資源。
兩個人合伙做生意,如果出現錢分不明白的事,主要是人的問題。嚴重地說,你倆當中有個人太自私,不適合與人合作。合伙生意,兩個人最好做。1.分清主次。以其中一人為主。能為主的人要有能力,且正直。2.親兄弟明算賬。把合伙條款一定做詳細。入股資金多少?怎么分紅?開支如何控制。3.具體到你說的分不清,說明你們這次合伙生意是成功的。之所以分不清,一是此前沒有定協議,二是其中個人資源付出較多。對此,個人建議,既然是成功的就有繼續合作的必要。雙方應互讓一步,并結合這次矛盾,把合伙協議修訂詳細。合伙協議中最容易出差子的就是一方的無形支出。這個務必說清楚。
首先您的問題問的不是很具體詳細,未說明是家族成員合伙還是朋友合伙
1若關系好家人夫妻,盈虧都是自家人共進退,大部分是分不清不計算盈虧的。
2假如您是朋友合伙做一人出錢一人出力,您監督不參與我覺得盈是那是均分的,虧的話我覺得有錢的人只是損失了金錢,沒錢的他損失了金錢和勞動力,沒功勞也有苦勞
感想悟空小秘書的邀請。
對于這個問題,我沒接觸過,也沒想過。我就以客觀的角度分析這個問題吧! “兩個人合伙開店,一個人出力,一個人出錢。”這種情況的出現,應該只有是出力的人有自己的技術,而出錢的人就只有錢而沒有技術。不然,有錢的那個人不知道直接花錢請個人就行了。他們兩個誰離開了誰,這個公司都不能成立,都不能正常運轉。所以,我想說的是,公司成立之初,兩位創始人利益平分,公司運行到后期如果覺得五五分賬不合適了,可以再談。沒必要在還沒開店就在利益分配上爭辯,到頭來店還是沒開成。
你好,這個情況要可以這樣解決:
1、首先合伙的時候,合伙人出資多少需要明確。
2、要看看你們要不要將這個店解散,不做了。如果不做了就把債權債務弄清晰,看看支付了債務之類的是盈利還是虧損,再把剩下的東西根據出資比例或者你們的約定分配了。
3、如果不想解散的話,可以走兩條路,一是你買斷他的份額,你們可以協商合伙人的份額值多少錢,你給他錢,他退股,這個店就成為你一個人的了。一是,引進新的合伙人,當然,因為你是在先合伙人,引進的合伙人是需要你同意的,但是如果你不同意引進的新合伙人,又不折價給之前的合伙人,他是有權自己把份額賣掉的。希望能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