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_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特邀律師
不能。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如下: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的性質與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東,股東以其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轉讓比較困難。而股票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憑證,可以進行轉讓。股權是否被等份分割有限公司的股權不會被分割成等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會被分割成等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按照每個股東認購一定的股份來實現的。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經發行了股票,上市不過是能在交易所進行公開買賣。股東人數限制《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限制,只對發起人有限制,要求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后來加入的股東數量上沒有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上限。但《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的上限和下限都有規定,要求在2人以上,50人以下。這也就決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是不能發行股票的。
從證券法上將有意義的部分摘錄下來:
第十三條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第十四條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招股說明書;
(五)財務會計報告;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在過去的新股發行中,證監會曾經有過一些內部規定:
比如: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6%,
但現在基本上已不參照這個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所以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要公開發行必須滿足比發起設立更多的條件,必須經證監會審核通過才行。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新《公司法》第81 條;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ㄒ唬┕菊鲁蹋弧 。ǘ┌l起人協議; ?。ㄈ┌l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ㄋ模┱泄烧f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袖N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有股份但沒有股票,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是一種人合性為主的公司結構,股東之間是一種互相信任互相協作的關系,這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同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持有股票,但是相互之間卻可能不認識,也不一定參與公司事務。
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也是允許轉讓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就是在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情況下才可以轉讓,或是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但又不收購股份的時候,也可以轉讓。
股票: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債券:達到發行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都可以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