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擔保人的責任_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特邀律師
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如果沒有具體說明,一般就是連帶擔保了。
所謂連帶擔保,就是說,你朋友借的款子,無論多少,將來你朋友如果不還(包括真的無力歸還和有能力但是蓄意不還),那這筆賬就是你買單,就是這么簡單。
至于說風險有多大,關鍵問題有三個,一個是你朋友的人品,再一個是你朋友的償還能力,還有一個是你朋友遇到意外的可能性。
1、正常情況,你朋友貸款,你擔保,將來你朋友把款還清,你也沒事了。朋友為了感謝你,請你下館子。
2、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賠了,賠到這一輩子也還不上,盡管你朋友認為對不起你,但是實在對不起,因為是你擔保,所以這筆賬由你還。
3、你朋友也可能賺了,也可能賠了,他拿著貸的款和做生意賺的錢玩失蹤,或者把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那這筆錢還是你還。這樣,你朋友還會在暗中罵你傻帽。
4、因為突發事故(例如交通意外),你朋友沒了,他的親屬也不認這筆賬,那沒辦法,你自己還了這筆賬。
5、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賠了,臨時還不上,只能由你來還,但是你朋友還是個有良心的人,一直記著這筆賬,然后過了很多年,你朋友又賺了錢,把你替他還的貸款再給你。
上述幾種情況,第一種、第五種可能性很小,最常見的是第二種、第三種。
如果你對替朋友買單幾十萬不在乎,那就簽字擔保好了。
擔任人就是為保證借款人無法還款準備的。很多人抹不開情面,給別人提供了一個又一個的擔保,殊不知這可能是一個又一個風險在等待著你。
首先,擔保人要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的法律責任。保證,是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其次,要看有無免責的情形。債務人還不起了,擔保人就要倒霉了嗎?這也不一定,如果有一些法定情形,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1、擔保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會部分免責;2、主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3、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4、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5、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除;6、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7、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8、債務或擔保超過訴訟時效,擔保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9、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通過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總之,擔保有風險,簽字須謹慎。在擔保時一定要衡量一下借款人的可信度和還款能力,還要隨時留意有沒有坑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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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講:擔保人就是被擔保人的替身,在合同期內你要承擔被擔保的一切責任,直到合同條款完成為止。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逾期不償還的,擔保人負責償還。該擔保人屬于一般保證人。出借人應當先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保證人擔保償還借款,該保證人屬于連帶保證。
出借人應當在保證期限屆滿前要求保證人履行償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題中借款合同已經三年,保證人應當判斷自己保證期間是否屆滿。如果出借人沒有在保證期限內向法院起訴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不需要履行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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