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之后債務還要還嗎_假如銀行破產了,欠銀行的貸款還要還嗎?
特邀律師
我就經歷過這樣情況,我就是受害者,法人需要用個人財產償還債務。這是在二O一四年年底,由于公司欠債太多,法人一夜之間消失得無影無蹤,一時之間一石擊起千層浪,討債的人七十多戶完全到齊,由于法人不在束手無策不好處理。
春節以后法人回來了,登記了所有欠債金額名單,大概是七千萬左右,這明擺著是資不抵債,根夲沒有償還能力,沒辦法,只有各戶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處理。起訴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完全撤訴,撒訴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重新起訴,什么意思不得而知,只知道在別縣起訴的,法院已經開始執行拍賣他的分廠了,讓多數人白白耽誤了兩年的時間。
現在也有個水落石出,工廠已由市人民法院拍賣,大概拍賣得一千六百多萬,市法院又委托卓爾公司再次清理一下債務,時至今日已經基夲清理完畢待候分配。
如何分配賣廠所得,如何償還不得而知,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有的起訴時財產保全過,有的沒有保全過,有的借款時有擔保人,有的沒有擔保人,怎么分配這是法院的事了,至今快七年了仍然沒有兌現,有的原告已經等不到分錢兌現的那一天早也夭折…………
兄弟,只能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啊!即便是個人申請破產后,或許信用貸款,可以拖延時間、推遲還款,甚至還能免除。但房貸卻不一樣,一旦逾期,銀行完全可以“收走”房子,將你“掃地出門”的!
個人破產,相當于個人信用暫時歸“0”,待破產觀望期(一般3~5年)過后,可以免除之前的債務,重新開始!
很多人妄想“先跟銀行貸款幾十、上百萬,然后申請個人破產,免除債務”。其實,這一套完全是行不通的!
首先,個人貸款一般大致可分為兩種:
抵押貸款。只要有充足的抵押物、亦或者是擔保人,理論上就不會存在損失的可能,最不濟,銀行就會將抵押物進行拍賣變現、沖抵損失!
信用貸款,比如信用卡、網貸等。如果個人破產,這一部分債務的確有免除的可能!
其次,就信用貸款而言!以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一定會加強信用貸款的審核力度和嚴格的額度管理,不是誰都可以進行“高額度”透支消費的!
第三,個人破產后,在破產觀望期內,個人的所有收入會被監管,除去必要的支出以外,額外的資金都會被用于歸還欠款的!不能有任何的高消費,出門坐公交,回家喝稀飯,這樣的日子,別說三、五年,恐怕很多人,一、兩年都未必能堅持!
房貸是屬于抵押貸款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將房產抵押給銀行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在整個過程當中,銀行會辦理一個他項權證,將房產提前“鎖定”,期限高達20年、30年,直至貸款人還清房貸、解除鎖定為止!
也就說,一旦個人喪失還款能力,那么銀行完全可以將鎖定的房產進行拍賣,所得款項用于沖抵個人房貸本金及利息的!
總之,一旦無法正常進行還貸,那么銀行就可能會選擇拍賣房產,減少損失!到時候,自己就真的“無家可歸”了!所以,別“做夢”,想欠銀行的錢不還,幾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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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在國外經過多年的發展之后已經比較成熟,不過我國個人破產的相關法律發展相對比較緩慢,一直以來我國只有企業破產制度,個人是沒法申請破產的。
為了促進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的發展,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改方案提出要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制度。
在這個政策出來之后,各個地方都在積極推進個人破產制度的建設,有些地方已經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全國首例個人破產順利辦結,214萬的債務只需要償還3.2萬就可以。
2019年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平陽縣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并通報了全國首例具備個人破產功能和相當程序的個人債務集中清理案件情況。
在這個破產案例當中,債務人蔡某只有破產企業1%的股權,但是卻承擔了214萬連帶責任擔保債務,這是因為企業經營失敗導致股東個人債務受到影響的典型案例。但是因為債務人蔡某月工資不到4000塊錢,資產不到5位數,他從破產企業當中所獲得的收益遠遠低于他所應該承擔的債務,最終法院在積極實踐下取得4位債權人的諒解,最終債務人蔡某只需要償還1.5%的債務即3.2萬余元,并在18個月內一次性還清。
一旦個人破產全面實施之后,是不是意味著欠錢不還申請破產就沒事了?
欠下214萬的債務,卻只需要償還3.2萬,看到法院這個判決結果之后,很多網友都炸鍋了。在大家的認識當中,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果允許個人破產,而且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那大家的債權還能得到保障嗎?在實際破產實踐過程當中,會不會存在一些債務人鉆法律的空子,在欠下巨額債務之后,通過申請個人破產以達到逃避債務的責任?
要知道目前我國有很多老賴,根據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已經超過1200萬人,這里面實際上有很多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的,如果法院允許他們申請個人破產,那是不是意味著他們就不用償還欠下的債務了?
對于大家這些疑慮,其實法律早就考慮到了,既然我國在積極推進個人破產制度的發展,那就不怕大家申請個人破產,因為想要申請個人破產并沒有那么簡單,而是會有嚴格的程序進行審核,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之后才能申請個人破產。
首先、個人破產必須經過法院的認定之后才能夠申請
很多網友可能認為,一旦個人破產制度全面實施之后,大家可以隨便申請個人破產,這樣就可以逃避債務責任,這是對個人破產的誤解。
實際上個人破產并非大家想申請就可以隨便申請,正常情況下必須經過法院認定,只有法院經過全網追查之后,認定大家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也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債務之后,個人破產才會獲得通過。
如果當事人有相關的財產可以執行,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或者當事人存在刻意轉移或者藏匿資產的行為,那個人破產是不可能獲得通過的。
其次、個人破產或者通過之后,如果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仍然需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申請完個人破產,并不是說債務人就可以高枕無憂了,一旦個人破產獲得通過之后,法院會有一個觀察期,這個觀察期一般是2~3年時間,在觀察期之內,債務人會受到很多限制,比如高消費限制,如果在觀察期之內,債務人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或者法院通過追查系統發現債務人有相關的資產,而且這些資產超過了債務人用于基本生活的開支所需,那法院仍然可以要求債務人在合理范圍之內承擔償還責任。
最后、一旦申請個人破產,不論是生活工作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一般人都不敢隨便申請破產
申請個人破產雖然可以躲避償還債務的責任,但是個人破產帶來的后續影響也是非常大的。一旦個人申請破產之后,短期之內很多事情都做不了,比如沒法買飛機票,沒法坐高鐵,子女不能就讀貴族學校,平時不能進行高消費等等。
而從長遠來看,一旦個人有破產記錄,那么大部分人在生活工作等方面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比如去銀行申請房貸車貸,一旦銀行通過系統查到這個人曾經有過破產記錄,那么銀行基本上不會給大家放貸。
此外,大家破產之后再去跟別人合作,很多人都是比較忌諱的,萬一哪天出現債務糾紛了,這個人再次申請破產那債權人就只能吃虧了,所以很多機構跟個人都很害怕跟有過破產記錄的人合作。
因此個人破產是一種迫不得已的最后手段,正常情況下只要有希望,很多人都不會愿意走到破產這一步的,否則對自己未來的影響太大了。
假如銀行破產了,欠銀行的貸款還要還嗎?
那肯定是要的。
我們從銀行借的錢對于銀行來說就相當于是債權,如果銀行真的破產了,雖然可以抹掉一部分的債務,但是債權是無法抹掉的。
你在銀行的存款有人賠給你,你在銀行貸的款同樣要有人給。
貸款同樣需要還。
銀行在破產的時候,國家就會有專門的機構去負責后面的事情。
當然,銀行也不是沒有倒閉的個例。
大銀行當然不太可能,小銀行還是有可能的。
所以,不要再想這種事情啦。
銀行貸款出去的錢,大部分都是普通居民存進去的錢。
這樣的話,貸款不還,怎么保證存款人的利益。
因欠債而坐牢,出獄后還需要還錢嗎?
欠債坐牢是刑事處罰!而還錢是承擔的民事責任!出獄后,是刑事處罰部分的結束!它并不能替代民事責任!所以當事人仍需繼續履行民事責任!坊間稱之為“又打又罰”!
欠債坐牢是因為有錢而不履行法定償還義務!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313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罪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與裁定,才被處以刑罰!服刑后,刑事處罰部分結束!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實體判決內容當事人并未履行!債務仍在!所以坐牢后必須繼續履行法定償還義務!仍需“還錢”!
各國法律不同,在美國你宣布個人破產后,你的資產會被清算用來償還債務,但法院會為你保留生活必須品,同時你的債務將被全部取消,債權人不得繼續向你追討債務。也就是說個人宣布破產后你所有的債務都被強制清算,不用再還了。當然,你的代價是信用記錄被黑,在今后十年很難取得貸款,至于你以后的收入是不用繼續用來還債的,等于國家給你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中國的法律沒有個人破產一說,就算你沒錢還蹲監獄債權也不會取消,中國的銀行有很多壞賬,一但執行個人破產法估計大多數錢都要不回來了。
這個問題有意思,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個人破產法》的實施對于網貸有什么利弊,可以不用還了嗎?我認為。
一,《個人破產法》
也叫消費者破產法,意思就是指一個人背負沉重債務,已經資不抵債,況且失去了還款的能力,那么就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二,網貸
網貸是一種借款行為,對于已經法院判定個人破產的借貸者,就可以不用還。
三,利弊
利:是讓一些誠信負債者有生存空間。
弊:一旦被判決為個人破產,就意味著一個人徹底喪失了消費的權利。
四:與網貸的關系
《個人破產法》的實施解決的是個人生存問題,網貸是害人的借貸行為,二者沒有什么理論上的緊密關系。
就回答這些,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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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任為嗎,個人的破產,之要與國家和集體沒有關系的,應該個人原本息還債。如果他是國家,或者是集體安排的,或者是國家,有政策性的,執持他干的嗎,與誰有關系,誰就的負責全部的責任,幫他還債的責任,自負,他和幫負,這是兩條線。必須分清責任。我說的不一定對。敬請大家朋友們評論一下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