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分公司怎么報稅交稅_異地交稅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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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租房辦公,不需要繳稅。
2.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如果從總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出異地經營證明,并由總公司統一納稅,則分公司不用交稅。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在總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點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稅種的不同,對該稅種的征收方式、征收地點也有所不同。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稅務局的規定,需要執行屬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駐地辦理稅務登記并申報納稅?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5條、19條的規定,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如果分公司屬于獨立核算的納稅人,應當獨立建賬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核算的納稅人,財務并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可由總公司確定。
按照2008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于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再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有總機構匯總繳納,但是分公司應當按照總公司的所得稅分解表在所在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凡是總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潤全額在注冊地繳納所得稅。
流轉稅是需要在當地繳納。
增值稅條例規定,分支機構必須在同一縣市,才能由總公司同意核算交納增值稅;分公司與總公司不在一個地區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分公司的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及其附加稅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要在注冊地繳納。
公司異地長期經營需要在當地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無論是成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流轉稅都需要在當地繳納,所得稅要根據公司的性質判斷,如果是分公司,所得稅要在費當地預交,年末由總公司統一匯算清繳;如果是子公司,屬于獨立的法人單位,所得稅就要在當地繳納了。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營業稅納稅地點: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所得稅法第五十條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_國稅發[2008]28號第三條 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應該在異地進行稅務登記,稅金申報應該屬地管理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