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網簽的都是大產權嗎_買房時,購房合同和網簽是一回事嗎?
特邀律師
是的,房地產網簽系統,在網簽完合同并備案后,后期辦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時,網簽合同登記的是誰的名字,房產證上就是誰的名字。
1、若是婚前購房的房產,只做一個人的名字時,不動產權證登記的共有情況是單獨所有,同時看購房者出資方之間的財產協議、份額占比、還款方份額占比等;
2、若是婚后購買的房產,不管是寫誰的名字,不動產權證上都體現的共有情況為共同所有,想要增加共有產權人的名字也僅需支付工本費即可。
新婚姻法關于婚后購買的房產在分配方面,其實沒什么影響,主要是針對對婚前財產的保護。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房地產中的網簽合同,其實就是在網絡上簽訂的購房合同,網簽合同的雙方不是傳統的面對面的簽訂合同,而是買賣雙方達成購房意向后,由開發商委托的網簽操作人員在網簽系統中錄入合同相關信息, 經買賣雙方確認后,通常在確認環節比較謹慎的網簽員會將草稿打出交由購房人檢查簽字確認,然后再將合同電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網簽系統申請合同備案,符合備案條件的,載入登記簿,完成網上備案,生成合同編號,同時網簽系統及網站上的商品房樓盤表中將公示該商品房已售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這僅僅是網簽的完成,實際操作中還需要網簽員打出紙質版的網簽購房合同以及商品房備案登記表進行簽字按手印確認,然后由開發商專門委派人員去房管局進行現場確認蓋章,網簽合同的流程才正式完結。如果是貸款的話網簽備案后的購房合同可以送往銀行了,全款的話購房者在房管局備案完成后就可以領取網簽合同了。
其次第二個問題有些開發商會在整個小區完成后統一辦理房產證,有些開發商會分批辦理,有些開發商會設定一個時限,具體的約定在網簽合同中一般都有約定,網簽時大家可以多加注意。
三是有些開發商不能網簽,可能是開發商手續不全,比如五證沒有下來,這在購房時是需要留意的。
最后以購房合同為準,去房管部門備案也是需要購房合同
大產權是指你能取得不動產權證或者房產證,這個看開發商土地使用證就可以知道。開發商應該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70年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是70年土地使用權
買房最好看開發商的五證,特別是預售許可證,土地使用證,不然你沒辦法網簽合同,土地不確定使用性質
首先,大產權房與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明確的概念,只是我們大家約定俗成的說法。由于我國的特色,對“大產權房”和“小產權房”在不同情況下,也有著不同解釋。這就是為什么有些無良中介和銷售,會在這兩個名詞背后做手腳了。
第一種解釋為: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相對開發商的大,購房人為小。這種解釋對購房人分清買的什么房沒有太大關系。但是,很多時候,購房人已經買完房完畢,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這個小本本。銷售就會以“產權還未分割”為理由進行推脫,而實際上,具備網簽條件的房產項目,在將銀行貸款還清后,就可以對產權進行分割了,之所以遲遲無法辦房產證,很可能是該開發商未拿證就開賣、違建、未還清銀行貸款等一系列問題。這時,購房人就要提高警惕,必要時尋求住建委的幫忙了。
第二種解釋為: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所謂的小產權,就是沒產權!這種房屋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你的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以,當對方銷售告知你其房屋為小產權房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問明是否為此類無產權的情況。若不是,正常購買即可,若是,則需要三思而后買了。
第三種解釋為: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對于這個區別,購房人可以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開發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里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里所說的“大產權”。這是我們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需要仔細察看的內容。
能備案登記的房屋,證明是商品房可以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
網簽是一種方式,網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網絡和城建局聯網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完如果是現房合同不需備案,如果是預售合同需要去城建局備案,備案后合同才生效,以避免一房多賣。直接掃合同封面二維碼就可以查詢房屋及權利人情況,一般可以直接網簽的房屋買賣合同,開發商的資質和手續是齊全的。現在辦理貸款和不動產證都需要提供網簽合同才可以。
如果是簽署開發商自己打印的不備案的簡易合同,則很有可能是開發商手續不全,所以暫時簽訂紙質簡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