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營運車處罰新標準_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特邀律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根據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不同情況和可能造成的不同危害后果,區別情況,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其中,第3款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作了處罰規定。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GB/T 19522-2010《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閥值與檢驗》將飲酒后駕車的車輛駕駛人員的血液酒精濃度確定為每百毫升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不滿80毫克?!盃I運機動車”,包括各類大、中、小型從事客運或者貨運的機動車。由于營運機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或者公共財產嚴重損失的嚴重后果。因此,2011年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時,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規定了更重的處罰: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處罰標準
(一)酒后駕駛:
1、 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對于無證駕駛的情形,,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對當事人并處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ㄒ唬┪慈〉脵C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輕型普通貨車家用的極少,不知道你說的輕型普通貨車是自己家庭生活用的,還是營運用的,如果是營運用的,那么酒后駕駛輕型普通貨車和營運車的處罰是一樣的。如果是自己家庭生活用的,對照規定就可以知道,同營運車的處罰在罰款數額、駕駛證是暫扣還是直接吊銷,再有是否拘留及拘留時間上,都是明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