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交通事故傷殘鑒定_交通事故個人做傷殘鑒定認可嗎?
特邀律師
一般來講,不宜單方委托鑒定,否則開庭后,對方以沒經過本方同意,違反法律規定為由,或者有證據證明鑒定結論有問題,鑒定人員或機構資質有問題等要求重新鑒定,法庭一般會同意。
如果對方當事人認可鑒定意見,則鑒定意見可以采納。
同樣情況下,如果單方面委托的鑒定結論和法院委托的鑒定結論沖突,則法院委托的鑒定結論效力更高。
另外,多數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律師事務所或法院的委托,但不接受個人提起的鑒定申請。
正常的鑒定程序是這樣的。
原告提出訴訟后,先向法院申請進行傷殘鑒定。法院會召集當事各方到法院,在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中抽簽決定鑒定機構,然后,法院給選中的鑒定機構出一個委托函,鑒定機構通知鑒定需要準備的材料,鑒定時間,鑒定場所以及需繳納的費用等,然后按協商確定的時間地點鑒定即可。
抽簽的時候,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場,也可以放棄到場。
用這種程序得出的鑒定結論一般會優先被法庭采用,并且當事各方無法再進行程序方面的抗辯。
附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判決實例
猜測,題主講的是傷殘鑒定吧。
一般來講,個人申請的傷殘鑒定,法院認不認倒還在其次,關鍵問題是對方當事人很可能不認,理由很簡單:程序不透明、不公正。對方不認,法院會允許進行重新鑒定。
為了避免出現這個問題,一般來講,目前訴訟中的傷殘鑒定程序是這樣進行的:、
1、一方向法院提出鑒定申請。
2、法院審核申請理由是否成立,也就是說是否需要鑒定。多數情況會允許鑒定。
3、法院召集訴訟各方到法院,從法院認可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中,當眾抽簽決定由哪一家進行鑒定。
4、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向鑒定機構發鑒定委托書。
5、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和申請人聯系,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繳納費用、商定鑒定的時間地點。
6、鑒定機構按約定進行鑒定,并在一個月內將鑒定結果送達法院。
一般來講,傷殘鑒定不宜自己做,否則對方可能不認可。
建議當事人,在治療基本終結的時候,向法院起訴,同時遞交一份傷殘鑒定申請書,大意是本人某年月日在某地遇到交通事故受傷,現已治療終結,申請做傷殘鑒定。鑒定的項目有傷殘等級等。
法院立案后,會通知訴訟各方到法院,在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中,抽簽決定鑒定機構。然后法院會發一個傷殘鑒定委托函給鑒定機構。
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會和申請人聯系,確定鑒定的時間地點,需要準備的材料,需要繳納的費用等。
需要準備的材料,一般是申請人身份證,住院病歷,各種檢查資料等等。
鑒定一般在鑒定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特殊情況下,傷者不便前往的,可要求上門鑒定,但是申請人要另外繳納鑒定人員出診費和交通費。
鑒定費用一般由申請人預交,判決的時候列入訴訟費用處理。
附錄:
傷殘鑒定申請書(樣本供參考)
申請人: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漢族,農民,XX。 聯系電話:XXX。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等級、出院后的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后期營養費、后續治療費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某某與某某(肇事者)和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申請人已訴至貴院且現已受理。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導致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在某某醫院治療后,雖然經治療終結,但至今經常腿疼、關節活動不便無法恢復正常功能,且需要長期陪護。為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申請人現需要對傷殘等級等事項進行鑒定,以便確定相關賠償數額,請貴院安排鑒定事宜?! 〈酥隆 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某年月日
可以。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傷鑒定委托書;
(2) 病歷:
①門診病歷原件和復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記錄(大病歷)、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由醫院蓋章,多次住院要有對應的蓋章;
③光片、C片、片、其它主要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報告單和受傷部位的近期復查資料;
④治療費用清單原件(醫療費合理性審查案)(3)交通事故認定書;
(4) 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
(5) 之前所做過的鑒定報告復印件。
(6) 起訴書復印件以及鑒定申請書;
(7) 送檢材料清單需要一式二份。十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的一種等級。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有關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規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十級傷殘意味著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國務院已經修改了《工傷保險條例》,應按照新的標準來執行。如果單位交了社保,工傷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負傷前的本人月工資;
2、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各地不一樣,上海是3個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3、停工留薪期內,每天有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各地不一樣,上海是20元天);
4、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還有外省市就醫交通、食宿費。
交通事故后的傷殘鑒定,一般需要傷情治療基本終結后進行。例如骨傷的四個月左右,腦神經損傷的六個月左右。
鑒定程序的啟動。最好不要自己單方面委托鑒定。建議先起訴,向法院申請做傷殘鑒定,然后法院會組織訴訟各方,在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中抽簽決定由誰鑒定。
然后,法院會發委托函給鑒定機構。鑒定機構接受后,會和申請人聯系,告知需要的資料,如住院病歷,影像資料等,以及需要繳納的費用。費用繳納后會協商鑒定的時間地點。鑒定地點一般在鑒定機構。如果傷者活動不便需要鑒定人員上門鑒定,申請人需要繳納相關的出診費和交通費。
鑒定結果一般十個工作日出具。
鑒定項目的確定,根據個人情況和案情需要。例如一般的鑒定必定有傷殘等級。對陪護人數有異議的,需要確定陪護人數的可增加陪護人數。對用藥合理性有爭議的可增加用藥合理性項目,殘疾人可增加殘疾用品數量價格的鑒定,等等。當然了,鑒定項目多了,費用也會多。
鑒定費用一般是由申請者預付,將來計入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按照輸贏比例承擔。
鑒定收費看有多少項目。一般每個項目500-1000元。鑒定的時候,注意申請人要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鑒定項目。
一般交通事故,鑒定項目應該有傷殘等級,護理依賴度,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等。
鑒定費用一般是由申請人預交,以后列入訴訟費用處理,由敗訴方承擔,或者按輸贏比例分擔。
另外,如果傷者距離鑒定機構較遠,或者傷者傷殘較重無法到鑒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鑒定,可以要求上門鑒定(申請時說明要求出診鑒定的理由和地點),需要另付出診費和交通費。
交通事故后幾個月能做傷殘鑒定?
這個問題,法律上沒有統一的硬性規定,不同的傷情,不同的部位,要求的時間不一樣。
例如:
一般的骨科手術,從手術到出院后休養一個階段,大體上三個月左右回院復查恢復正常以后,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如果恢復不好需要繼續觀察,則到觀察恢復良好以后即可申請傷殘鑒定。
一般的腦、神經損傷或精神方面的損傷,治療比較復雜,恢復的比較慢,一般情況需要六個月以后治療基本終結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其余的恢復時間比較短的損傷,住院結束,觀察基本正常即可申請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