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報廢車輛怎么扣分_駕駛報廢上路怎么處罰?
特邀律師
駕駛報廢車輛上路,交警部門會對你進行扣12分,罰款2000元,扣留車輛的處罰。交通法規定,報廢車是不能駕駛上路的,因為報廢車已經到達報廢狀態,行車沒有安全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的規定: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2、對駕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出售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同時對該機動車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開報廢車輛的處罰:
1.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車輛報廢流程: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準,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后將車輛解體并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并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對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車輛予以收繳,強制報廢。這里說的是最嚴重的處罰,因為各地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可能會輕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