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協議離婚幾天能下來判決書_離婚判決書下來多久執行?
特邀律師
判決書生效后就可以申請執行,一審判決是判決書下來后15天雙方均無上訴,就生效,二審的判決,判決書下來后就已經生效。 判決申請執行實際上是與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有關系,根據我國民訴法規定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根據民訴法,實際上僅僅規定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對于對方逃避執行的行為,你可以申請法院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是民訴法第一百零二條。
起訴離婚雙方同意,通常情況下在三個月內可以下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對于離婚案件的結案時間法律是明確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普通離婚案件都是最先適用的簡易程序,簡易程序的衣裳案件從立案之日起最長應當在三個月之內結案,當然,如果中間包括了一些鑒定等程序,該時間是不計算在內的。
如果案件比較復雜,最后轉為了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的結案時間是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之內結案,但是如果遇到特別復雜的案件,經過批準,有可能進行延長,具體延長之后多長時間結案,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看案件的具體進度了。
所以至于你所說的起訴之后多長時間結案,要看你所適用的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中間是否涉及到一些司法鑒定的情況。
但是一般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在立案之后一個月左右法院就會通知開庭。一審程序一般都會在三個月之內結案。但是如果第一次法院并沒有判離,當事人還需要過半年之后再次起訴離婚,再次起訴離婚的程序,跟第一次起訴離婚遵循的程序規定是一樣的。所以對于這一問題需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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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點開庭并不一定能快點離婚
謝邀。
一審審理時限6個月,要快點開庭,最基本的條件是起訴狀要能及時 送達到被告,因為很多案件的被告是想方設法不接訴狀的。然后就是,因為法官現在手頭案件都挺多,離婚案件更多,立上案一周后,可以去立案庭查這個案件分到哪個法官手里了,同時索要法官的聯系電話,電話與法官聯系,講明你的要求開庭的迫切心情,法官會盡量提前安排。
但是,快點開庭并不一定能快點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如果沒有法定可以允許離婚的事由,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樣你等待開庭就沒有意義,白耗時間。有的法官在送達起訴狀時,會詢問被告是否同意離婚,如果不同意,法官可能就會動員你撤訴,六個月后再起訴,否則,如果等開庭等宣判的話,時間會拖很長。所以,這時候,你最好聽法官的,申請撤訴,這樣,他也結了案子,你也省了時間。
再次,起訴離婚期間,你們隨時可以再去民政局離婚。很多人就是在訴訟期間去民政局辦的離婚手續,因為你起訴后,被告會覺得這婚姻已經無可挽回了,也就放棄了掙扎。
去民政局辦離婚的好處是,當天生效,省掉訴訟費,律師費。
如果等法院判決,一審判決下達后,還要等過上訴期才生效,如果有一方上訴,那判決的生效時間就更晚了。這其中有很多不確定困素,比如,萬一有一方父母去世,如果沒離遺囑,會發生繼承風險,總之,時間越長風險越大。
潘律師是專職婚姻家庭律師,現執業于山東青島,感謝閱讀和關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