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起訴期間能辦取保候審嗎_檢察院起訴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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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院起訴的案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主要看犯什么罪,如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雙方和解,取得受害方諒解,取保候審沒有社會危害性的,檢察院就可以做羈押必要性審查,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當然可以的。
1.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檢察、法院在刑事訴訟中都有權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取保候審;
2.刑事案件在哪個階段,通常就由哪個階段的辦案機關決定采取何種刑事強制措施;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最長時間為12個月,但這最長取保候審期限12個月是公檢法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加起來不能超過12個月,還是三機關分別決定取保候審不能超過12個月,司法實踐中,通常認為為后一種觀點;
4.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采取何種強制措施通常就是由檢察機關決定的;
5.根據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如果案件本身或者犯罪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不宜采用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理由時,檢察機關通常會尊重公安機關的意見,對該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取保候審,即所謂的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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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現在是審查起訴階段,當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不是說申請就會成功,要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考量,是否準許取保候審。
案子在哪個階段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關鍵是是否符合條件。
取保候審的條件。
取保候審主要針對的是犯罪情節輕、或患有嚴重疾病、或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嫌疑人。社會危險性是關鍵,即使患有嚴重疾病,但如果人身危險性大,比如涉槍、涉黑、涉惡的,也不能取保,可以關押至監獄,由獄內醫院進行治療。
申請取保,要積極創造條件。
前提是,嫌疑人要認罪悔罪,不認罪的,取保想都不要想(證據不足除外)。另外,嫌疑人親屬也要積極配合,為其創造條件。比如說,盜竊、詐騙等涉及財產的,要積極退贓退賠;傷害、交通肇事等涉及人身傷害的,要積極賠償對方損失等等。這么做的目的,就是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說這也是能否取保的一個很重要條件。
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嫌疑人近親屬及其律師都可以申請取保,必須要以書面形式提出,但能否取保,就要由辦案機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來決定了。此外,對于未成年人的初犯、偶犯,情節輕微的犯罪,辦案機關也有可能會主動考慮是否取保,目的還是為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這也是辦案機關的社會責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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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 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如果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這這個期間,只有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不會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