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數額認定_盜竊罪量刑標準金額?
特邀律師
盜竊罪的數額是決定行為人量刑輕重的重要標準之一,根據數額的大小劃分了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準。全國范圍內一般情況下,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為一至三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為三至十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為三十至五十萬元。具體明確的起點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的不同,在上述范圍內各地區可制定本地具體的數額標準。
盜竊罪量刑標準金額具體是:數額較大,以1000至30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
【法律依據】
《刑法修正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之規定: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第二條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4)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7)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第六條盜竊公私財物
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這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看盜竊的木頭價值,如果輕微的話,可能會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如果盜竊價值達到一定數額或者多次盜竊的情況下,可以觸犯刑法,構成盜竊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結合當 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 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 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 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 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