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途中發生事故_代駕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謝邀:保險是保的車子不是駕駛員,不管駕駛員的身份如何,只要擁有適駕車型,沒有酒駕毒駕等保險合同規定的情節,都在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保險是賠的車損和車子造成的第三者損傷。
一般專業代駕都會投保代駕責任險,代駕出現交通事故,走這個保險就可以,不用動用車主的交強險,當然也有可能沒有這個保險, 除了車主的交強險,其余的額度可以讓代駕或者代駕公司來賠償。畢竟權利與義務是相等,如果代駕和代駕公司也無法賠償,雙方糾纏不清,若是不愿意打官司的話,也可以和對方車主商量,讓他走自己的保險,走代位求償模式,即由,他的保險公司給他賠償,然后再通過法律的形式向代駕索賠,當然也有可能向車主索賠,但有的保險公司可能長時間也不會索賠,至少資金上可以緩一緩吧!不是最佳方案。 還是應該和代駕或者代駕公司走法律程序。盡管打官司比較麻煩,但也是沒辦法的事 ,另外,被撞的車主如果只有個三者險,也不能使用代位求償的方式。
1、交通事故一般是誰駕駛誰負責,除了教練車等特殊之外。
2、交通事故先用交強險和商業險支付,不足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既然是請的代駕,那么途中出了事故,肯定是由代駕負責。如果代駕是從代駕公司請的,應由代駕公司負責賠償。如果代駕司機不是代駕公司的,而是私人,那么就應該由代駕人負責,客戶既然請了你,你就應將客戶安全的送到指定的地方。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當然是代駕的責任,如果他的交強險不夠賠償,剩余部分應由他個人承擔,另外還得賠償劉先生的車損,而劉先生是沒有責任的。
代駕的性質為臨時雇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仍有原來的車主或者實際使用人賠償。
酒駕、醉駕屬于非法、犯罪行為,自從刑法修正案將危險駕駛罪立為犯罪的單獨罪名后,代駕業應運而生。據說,交警查酒駕時,代駕人員就陪伴交通執勤,形成了獨特的場景。
可以肯定認為,代駕行為不屬于勞動關系,原機動車駕駛人,或者使用人由于酒后不能駕駛,支付報酬讓他人代駕,屬于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根據民法典規定,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代駕人只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時,原機動車駕駛人,或者使用人才可以向代駕人追償。
- 追償的的前提為原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后,通常情形下,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已為自己的機動車提供了充足的第三者責任除,代駕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代駕人并不是因租賃、借用等情形,而形成的機動車機動車使用人,代駕而“使用”機動車僅能理解為原駕駛人使用。
還需要注意的是,代駕人故意和重大過失的行為,不影響代駕人承擔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如,代駕人故意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毀壞財物罪;重大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