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50歲就要求贍養_怎樣勸說50歲還要拼命工作的人?
特邀律師
不想用道德綁架你,要求你以德報怨。現實中有太多重男輕女的人了,到頭來悔當初不該有重男輕女的做法。法律規定贍養父母是兒女的責任,我認為該養的還是要養。
《弟子規》里有一句話:“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意思是父母疼愛我們,我們孝順父母就不算難事;被父母憎嫌、不被理解,還對父母沒有絲毫的不服和埋怨,仍然行孝不懈,那才算是賢德。這句提倡不管父母怎么待我們,都應該孝順父母,贍養他們。
有人喜歡道德綁架,喜歡無原則袒護弱者。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在我看來,能夠做到恩怨分明,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就好了。 人們認知總有些誤區,以為人老了,滿臉慈祥,就能變成好人。卻不知,強勢、惡毒的永遠強勢、惡毒,思想靈魂也依舊沒變。
我支持你的選擇,如果老人傷害了你,你覺得原諒能夠獲得安寧就原諒;如果覺得不原諒十分舒適就不要原諒,選擇權在你自己手里,外人無權指手畫腳。原諒是你的厚道,不原諒是給他的警示。反正不能讓他總覺得是別人虧欠他。 不原諒是最微小的正義,提醒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后果。
子女贍養年老的父母,不能講條件
所說"不盡責"的父母,我理解從小被父母送到爺爺奶奶家或姥爺姥姥家撫養,或送別的親屬家寄養,個別的父母把殘疾或重病的孩子遺棄,更有的把孩子賣給人販子。
從小沒有得到父愛母愛的孩子,這是人生一大缺失。但無論如何不能做為拒絕贍養年老父母的條件。因為生命是父母給的,要體諒父母的難處。雖然父母沒有養,沒有養育之恩,還有生育之恩吧,媽媽的十月懷胎,那個罪遭的,生的時候是生死考驗,無比痛苦,因此要感恩報恩。
對奶家姥家或其他親屬家長大的孩子,對父母有贍養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明確的法律義務。被遺棄,被拐賣的孩子長大后,對養父母要盡贍養義務,對生父母已喪失勞動能力,已經相認了,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幫助。
我記得前幾年有個報道,一個母親將自已親生女兒傷害,被判重刑,出獄后已是老年,孤苦伶丁,這個女兒不計前嫌,把傷害過自已很深的母親接回自已家,盡贍養義務,養老送終。
謝您邀請。
我父母也接近七十歲的,身體目前尚好。很幸慶父親的活還不輕,但看上去比我還強壯。過去說“人到七十古來稀”,說明那時能活到70歲的不多。現在生活條件和醫療條件相對好些,只要沒要命的病,人的正常壽命還是相對提高了不少。但過了這年齡說不清,說不定那天身體就不好了需人服伺。子女不只是在心里做充分準備,行動上應無聲息中作些適應準備。父母應該有意識地主動引導。
無論我們在思想長沒長大,父母六七十歲了首先必須得“斷奶”,一定要斷掉“啃老念頭”。
再難父母自己的養老保命錢也不要動,而且家庭隨時都要準備“應急錢”以防急需。有沒有能耐在經濟上都得逐漸擺脫對父母依賴,學會合理支配家庭開支,不能像年輕時花錢任性了。父母主導的家庭重要事務,人際關系,親朋往來……也該適當的參與,特別公親戶族,像經常在外打工者,有的很多認都不認識,老家親朋有啥事自己也應開始走動了。
獨生子女不扯皮還好,反正自己父母都得自己來管,推托不了。兩兒子或以上家庭會有點麻煩,更應兄弟妯娌間在合適的時間里對父母養老的事通通氣,交流下意見。比喻萬一父母生病醫藥費用如何負擔分配,父母需服何以后生活服伺如何進行。。。。。。
我覺準備是要有,其實也無需太擔憂,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到時一切也會順其自然。現在城里很多人都有社保,在錢的方面養老壓力還不是很大,但農村就要負擔大些。不過一般父母只有點能力,也不愿給子女添負擔,多數也是老伴間相互照顧,身體好的照顧身體差的。就是當一老先走之后,剩下一個老人生活無法自理后才需要子女全職照顧,那也是沒法的事。
“百善孝為先”,父母養我們小,我們就得養他們老。最后愿天下父母晚年都能福壽康寧,天下子女都能盡孝道,盡養老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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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晚且喜母康健,跪乳反哺有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