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夫妻常年異地要離婚嗎_兩地分居就會離婚嗎?
特邀律師
我是反派。
你說你的性格軟弱,可我看到你說米坐月子你婆婆來你家照顧你坐月子,20天吵架3次。你性格軟弱怎么會吵得起架?你婆婆來照顧你坐月子難道還做錯了什么?你要和她吵架。婆媳之間有代溝,不是一個年代的人,老人自有自己的照顧坐月子的方法,你覺得她做的不對,難道你就能做的對?
還說你婆婆不拿你當自己家人,難道你把你婆婆當一家人了嗎?
再說說你們夫妻倆。
你老公常年在外打工,還不是為了你們這個家。哦…你覺得時間長了寂寞了,孤獨了。那你不會帶小的過去你老公那里住段時間??!現在交通這么方便。
你這老公也不是啥好鳥兒。明明知道她們婆媳關系不好,還把老婆一個人丟在家里,就應該帶在身邊啊傻鳥兒。就不怕給你帶個青草顏色的帽子?
把老婆孩子帶在身邊,再苦再累都不能虧待你最親最愛的女人。
今天是3.8婦女節!祝天下所有善良的女人都能幸福美滿!
謝悟空邀請!
夫妻常年兩地分居,連續滿兩年的,婚姻法規定準予判離婚,如有工作單位的,很難判斷,但前提條件是夫妻感情不和的,連續夫妻兩地分居的滿兩年的,經法院調節無效,準予離婚,否則不授予此案。有以下幾點情形的,夫妻連續分居兩年,法院準予離婚,重婚,與人非法同居的,家暴,販毒,賭博等,法院準予離婚,但非法在外與人同居的,重婚的,得向法院提供有關資料證明,如在外租房的租房合同,和相關人證。
如夫妻真的感情不和,感情破裂,想離婚也可選擇別的途徑,也可夫妻協議離婚,如果是因為一時之氣,也要慎重考慮離婚一事,婚姻畢竟不是兒戲,有時間夫妻在一起溝通一下,好好的聊聊,看看兩個人的感情是否有回旋余地,畢竟還有孩子,到時受傷最深的是孩子,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瘡傷,要冷靜的考慮周全,而后再做決定。
如果兩個人的愛,真的走到了盡頭,婚姻已步入墳墓,走向死亡,那么你們的婚姻也沒必要維持,愛原本是快樂的,溫馨的,幸福的,浪漫的,當兩個人的愛已變成了壓抑,變成了負累,那么最好的選擇是放手,在緣的世界里,如果情還在,誰也不會選擇離婚這一步,給人方便,也是給己方便,上蒼為你關上了一扇門,就會為你打開一扇窗,沒有經過狂風暴雨,又怎么會看到那五彩繽紛的彩虹。
夫妻長期分居,會不會導致離婚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