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超速扣分明細_超速扣分標準2020?
特邀律師
超速扣分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百分之十不扣分、百分之十到二十扣三分、百分之二十到五十扣六分、
高速超速處罰標準: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2020年小車超速扣分標準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扣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扣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扣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