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的法律規定_國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怎樣征收?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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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房屋,一方面是要以公共利益需要為前提,另一方面也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私有利益。因此,在征收過程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征收,才能保障好被征收人的財產性利益。對此,在明律師來給您介紹一下土地的征收程序。
農村土地征收,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需要嚴格遵循以下九步程序:
第一步:征地告知
在征地報批前,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就當將擬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征地告知書》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同時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征地告知書》應當在擬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張貼。征地按規定告知后,應當填寫《征地告知書送達證明》。征地告知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的青苗,搶建或突擊裝修的地上附著物,征地時不予補償。
第二步:征地調查確認
在征地告知后,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及時調查核實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和數量等,據實填寫《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表》,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附著物產權人應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征地調查結果確認表》作為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依據,不作為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戶或地上附著物產權人是否同意征地的憑證。知情確認屬于征地審查報批的必備材料。
第三步:組織征地聽證
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就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提出聽證書面申請的,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組織聽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聽證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未提出聽證書面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放棄聽證的,市、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可在《征地告知書送達證明》備注欄內書面記載,由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四步:組織報批材料
報批材料主要有:
1、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呈報說明書、征收土地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耕地補充方案、供地方案;
2、補充耕地證明;
3、征地補償費用標準、安置措施的說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
5、被征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要求聽證的,聽證筆錄;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7、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意見;
8、農用地轉用計劃通知書;
9、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審核表及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10、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成果報告書及勘測定界圖 ;
11、擬占用土地的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總體規劃圖;
12、補充耕地位置圖(在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上標注);
13、失地農民簽署的知情確認材料。
第五步:報批審查
根據批準權限,根據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的位置,分城市批次用地和村鎮批次用地或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等形式上報。
審查并批準用地:由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審查批準,對于程序合法、要件齊全的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用地政策,對上報的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并批準用地。
第六步:繳納有關稅費
用地經批準后,按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稅費繳清后方可領取用地批文。
第七步:兩公告一登記
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0日內,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公告期滿,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范圍內公告。
第八步:補償安置聽證
被征地農民在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制訂之前有權申請聽證,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聽證申請的,應當組織聽證。
第九步:補償安置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并落實需要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途徑。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占地。 在具體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土地時應當除履行上述程序之外,在報批前還需要辦理用地預審即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和項目備案、核準即有發展改革部門對該項目的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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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土地征收分兩大類,一類是對農用地的征收,一類是對住宅用地的征收,征收土地類型不同,對農民的影響也不同。
農村的耕地原本是村民承包后進行經營使用的,或種植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或種植果樹、蔬菜等經濟作物,是村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基礎,也是重要的經濟來源。而征收耕地后,村民失去原有耕地,從而減少收入方式,對村民生產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但征收農民土地后應依法給與土地補償和安置,將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從而為失地農民提供生活保障。
農村的住宅用地主要是宅基地,村民用于生活居住的,征收后進行樓房安置,或者給與貨幣補償、住房補貼等。一般來說,征收拆遷后,村民居住生活條件更加現代化,有所改善,但也不乏很多地區由于征收拆遷程序的不規范、不合理,導致被征收村民的生活得不到妥善安置。
2、征收原因不同對村民影響也不同。
征收農村土地,主要由于某項建設項目的啟動,在符合規劃、立項審批等程序的情況下,啟動征收程序。有些農村由于城鎮化發展,成為城中村,但人口密集、生活配套設施缺乏,因此有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等項目,此類本就屬于安居利民工程,依法實施后對改善村民生活和居住環境有重大意義。還有由于開發建設、修路等公共利益的原因實施征收的,此類表面上雖對農村無直接的利好,但從長遠角度仍是促進區域發展、提高農民生計的。
最后,征收拆遷的啟動必定要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法律法規也進行嚴格的程序限制,征收拆遷的出發點是利民的,但需要在最終落實過程中嚴格、依法、公正、合理,才能將利好真正落到村民身上,作為被征收人也要提高權利意識,遭遇違法侵害也要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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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用農民承包經營和使用的土地,必須給農民適當補貼。補償辦法分為: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拆遷安置補償;青苗、地上附著物、建筑物、樹木補償。
補償標準: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按征收土地面積三年平均產值的6倍——10倍補償;
②拆遷安置補償:按征收土地面積三年平均產值6倍——10倍補償,最高補償至30倍;
③青苗、地面附著物、建筑物、樹木補償:依照評估機構評估結果,值多少錢,補多少錢。如果對評估結果存在異議,可以申請第三方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做為農民在土地征收過程中要注意什么呢?土地征用,是依法征用,最好被征用土地農民共同聘請律師,協調處理征收補償事宜。不能盲目地獅子大開口,土地征收補償是有補償標準的。應該走法律程序,對補償結果存在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另外,農民要了解自己被征用土地面積,補償標準,補償金額,做到心中有算。村委會應該在公示欄,對征收土地補償事務進行公示、公開、公告。@頭條三農 @頭條號 @頭條農友會 @悟空問答三農頻道 @悟空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對土地的需求量大增,農村土地被征收的情況就成為常事。那農村土地被征收,農民有權拒絕嗎?農民又有那些權利呢?在這里就這兩個問題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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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國家的土地屬于國家全民所有。而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占,買賣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實行三權分離原則,即所有權歸集體,承包權歸承包人,經營權歸經營者。農民對土地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沒有所權。但承包權可以繼承。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確了: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征用并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國家征收,農民無權拒絕。那么那些能算國家征用呢?國家為什么要征地呢?
第一,出于軍事和外交需要而征收的土地。第二,國家為能源,交通,水利,郵政,通信等基礎設施的用地。第三,國家用于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生態保護,以及各種社會福利事業用地等。第四,國家扶貧搬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第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第六,法律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用地等。以上這些都是國家征收。農民肯定不能拒絕。但國家應予補償。也就是地被征了,農民有那些權利呢?
國家征收土地,補償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并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具體體現在1,被征地農民都應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2,應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房屋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費,青苗費,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3,應先補償后征收。不過,由于各地地域不同,經濟水平各異,所以補償的標準各不相同。
總之,土地征收關系著國計民生。既要滿足社會發展對于土地的需求,又要切實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國家的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