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互為意定監護人_意定監護怎么寫?
特邀律師
意向監護人是指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人如果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會需要監護人,與年齡大小無關。監護主要是保護民事行為能力欠缺者,法律規定的是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監護人。《民法總則》里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擴展資料意定監護人的職責主要包括:在被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如意識昏迷時,有權為被監護人選擇看護機構、養老院、護工等事宜,也有權處理被監護人的治療、康復方案、醫藥方案、出入院手續辦理等事務。而為了保證被監護人利益,對監護人也有明確的權限限制,如監督人將監督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財產使用,監護人不得擅自提款、挪用。
一、 法律源流
在我國,意定監護隨著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總則》第一次進入立法視野。《民法總則》第三十三條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隨著《民法總則》的發布,地方性的規章等予以跟進,值得關注的是公證處也對該問題進行了關注,2017年12月,司法部辦公廳發布第1批公證指導性案例(1—3號),對意定監護公證作為指導案例發布,推動了意定監護公證。
二、 意定監護的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有個叫家事法(婚姻法)的教授,陳漢,其經典語錄如下:配偶是誰?是那個享受夫妻共同財產的人?幼稚!配偶是有權在醫院簽下"放棄治療"的那個人!這個簽字權才是配偶的最重要權利!在婚姻法中,配偶有互相扶持的義務,“簽字權”是配偶的法定權利。
在筆者看來,由于意定監護對民事行為能力有要求,因此意定監護適用人群如下:
1. 成年單身狗(包括喪偶者)。如果擔心自己在失去行為能力時沒有一個有權簽字人的時,可以提前指定信任的人擔任監護人。
2. LGBT群體。這類群體沒有法定的婚姻制度,如何通過其他配置實現配偶的各項權利,為自己打造生前身后的保障,是這個群體的痛點,意定監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一方失能后的情形進行安排。
監護人是什么概念?《民法通則》第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意定監護的設立需要書面協議,同時要求被監護人在簽署書面協議的時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意定監護協議
1. 互聯網上有各種各樣的模板,但是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
2. 為了確保意定監護的效力以及保存文件的需要,建議意定監護協議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將來在使用的時候,公證書可以是較為權威有效的工具。
3. 辦理意定監護公證時,公證員會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4. 意定監護協議公證辦理后,公證機構、公證員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協議雙方以外的第三人透露意定監護協議的內容,。在意定監護條件實現時,公證機構可以根據申請,向意定監護的設立人的所有法定監護人公開意定監護公證文書。
5. 意定監護協議必須明確意定監護事項、監護職責、監護條件實現的確認方式、爭議解決等方面的內容。
可以。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