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保全需要多少費用_訴前保全費用多少?
特邀律師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擔保,額度與訴訟請求的額度相當。
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規定: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也就是說,不超過1000元的,保全費30元,超過1000-10萬元的部分按1%繳納,超過10萬的部分按照0.5%繳納,最多5000元。
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保全,一般需要提供等額擔保。例如房屋(要求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房屋),存款等,如果沒有房屋,也沒有存款,可以到當地的擔保公司,交適當的費用開一個擔保函,把擔保函交到法院也可以起到擔保左右。
至于財產保全的費用,最后處理的時候一般是列入訴訟費用處理,即由敗訴方承擔或雙方按輸贏比例分擔。
按照比例收費。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條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1、根據《訴訟費收費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
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納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2、申請訴前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例如,當事人申請對對方五十萬的財產進行保全,既可以繳納五十萬現金,也可以提供價值五十萬的本地房產(或其他財產)進行擔保,如果沒有足額現金也沒有合適的財產,可以到當地的擔保公司,繳納一部分擔保費,有擔保公司出具保函,可以代替財產擔保。保函收費大約是擔保額的千分之八左右。
3、起訴的費用根據案件類型和涉案財產數額而定。如圖。
4、是否請律師
這個問題,如果案件簡單,自己對相關的條款比較熟悉可以自己處理,如果案件比較復雜,自己對類似問題的法律規定并不熟悉,建議請個律師。
以上回答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