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交交強險交通事故的責任_沒買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嗎?
特邀律師
不是。 道路事故責任的認定,依據的是事故雙方駕駛行為對事故的“貢獻”。 “貢獻”大的一方責任就大,“貢獻”小的一方責任就小。 駕駛沒有交強險的車輛上路,屬于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要受到相應處罰。但與事故責任劃分關系不大。
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該根據駕駛員的違章行為與事故間的作用力大小來確定事故責任,與是否購買交強險沒有因果關系,也就是說是否購買交強險,對事故責任的劃分不會產生影響。
但是,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車輛沒有交強險的,本應由交強險內進行的賠償金額,應由駕駛員個人全額承擔。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
首先,對于一般性超過交強險范圍賠償的交通事故,主動認責我都是不推薦的。不去說對于你之后有無影響,這個行為就屬于騙取保險公司賠償金,你的目的不僅僅是幫助對方,自己處理事故方便,還涉及你車輛維修費,如果這中間還帶有對方給你一定好處的話,那就百口莫辯了。何況很多情況下,一旦事故認定,對方將來賠償無法和保險公司協商一致的話,很可能通過法院起訴解決賠償事宜,到時候,就會產生保險公司不承擔的費用,那時候主次責還是你全責就會有很大不同了。
交通事故應當根據雙方在事故中過錯行為以及行為所起作用大小來確認各自的責任。這起事故中,對方違反信號燈,應當在事故中承擔主要以上責任,如果你沒有過錯行為的話,就是對方全責的一起事故。但一般情況,作為機動車,通過路口要減速慢行,確保安全,因此如果明確對方違反信號燈,那么你在沒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很可能以未確保行車安全為由,認定主次責。
關于墊付費用的問題,交通事故法律上并沒有規定你要怎么墊付,不管是在責任認定前還是認定之后,不管你是全責還是責任更小,都沒有規定,只有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范圍內,即墊付一萬元以內的醫藥費。超過部分你們雙方可以協商,但是如果協商不成,這部分沒有規定。
關于你車輛維修費,責任一旦認定后,應當由對方承擔的部分,對方無力承擔或者拒絕承擔,你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也可以通過保險公司走代位追償,特別是后者,沒什么麻煩的地方。
雖說,對方的處境讓你很同情,但作為成年人,不應該讓其他人替他自己的行為買單,且不管是交強險還是主次責的認定,已經是對于傷者的一種照顧,所以,我覺得,責任上你不應該主動去認責,應當根據交警部門調查的結果按照實際來。但是在墊付費用上,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對方溝通。在將來處理后續事宜中,盡量配合。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在機動車里面,摩托車與汽車相比屬于弱勢群體,按照規定責任是汽車的承擔的多一些甚至全部責任所以一般都是摩托車30%、汽車70%責任比例攤或者汽車全責,若是對方的車輛沒有買交強險。
那么這次的事故發生的損失由摩托車和貨車按照交警給的比例自行承擔。
并且樓上說的對,安裝國家機動車管理辦法里面有規定機動車(汽車包含在里面)若未辦理交強險一律不允許上路。
抓到者當場購買交強險并且另罰款2倍處罰金。
下面由我替你解答:沒買交強險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不一定就要全責,最終認定意見以交警部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