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債務怎么辦_債務人死亡債務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比較常見,但是很少有人采用過訴訟方式解決,簡單談一下:
1、“父債子還”在法律上不支持,所以不用考慮向債務人親屬索要欠款,法律是不支持的,當然也不可能“人死債滅”,只能針對遺產作出處理。
2、《婚姻法》和《繼承法》都有相關規定,簡單說就是要由去世債務人遺產進行償還。如果起訴過程中債務人去世,需要將繼承人變更為被告,如果債務人已經去世,直接將繼承人起訴,要求還款即可。當然,有些時候債務人無繼承人,財產會被集體或者相關組織繼承,也可以將他們起訴。
3、如果很不幸債務人去世后沒有遺產,那就無能為力了。這情況和無能力履行判決情況一樣,訴訟勝了,被告沒錢履行,也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4、如果債務人突然去世后,建議盡快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防止繼承人轉移財產。
如果欠錢的老賴突然去世了,該怎么辦?
如果老賴名下沒什么財產,他的子女有不愿意替他買單,那么這筆賬,已經黃了。
多數情況下,老賴死后,其名下有一些財產,可以起訴他的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因此,老賴死亡了,繼承他遺產的繼承人有義務清償他的欠款,清償的欠款數額,一般以不超過遺產的數額為限,但繼承人自愿多承擔的不受此限。
有鑒于此,建議當事人及時調查老賴的遺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繼承人清償其債務。
另外,如果老賴的配偶尚在,且債務符合夫妻共同債務的條件,也可以要求其賠償清償這筆債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回答供參考。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商事金融團隊律師,關于您提出的問題,根據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債務人死亡,在遺產尚未正式開始分割之前,為確保債權得以實現,債權人應主動向遺產的管理人、占有人主張債權,可以協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按照繼承法規定,債務人如留有遺產,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以被繼承人遺產為限。若遺產已繼承分割的,債權人可以向繼承人主張債權,各繼承人應在其所繼承遺產范圍內清償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你需要做的就是:
1、尋找一個資深的律師幫你打官司;
2、有沒有轉賬記錄,基本都是有轉賬記錄的吧,不會是現金交易的把。只要有轉賬記錄,你就有希望打贏官司;
3、最好有微信或者短信上他問你借錢的信息,表明這個錢是借的;
如果你能夠證明這些東西,并且拿出一些轉正憑證,其實大概率還是可以拿回自己的損失,即便他已經去世。甚至可以去法院申請凍結他的固定資產,以作為償還。
但是!
如果問你借錢的人又沒有固定資產,又沒有繼承人,又沒有家庭,親人等,那么這就比較難辦了,這個貸款可能就需要你自己承擔了。
因為找不到可以償還你債務的責任人,以及沒有可以償還債務的資產,是無法達到償還債務的目的。
還是那句話:找律師多了解情況吧,根據你自身所能夠掌握的最大信息和證據,去做最大把握的操作。
對于借錢,最好好是留給心眼,能不能借就不借,反正借出去和不借出去都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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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負債務由債務人的遺產繼承人在所繼承遺產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除外。因此,您可以找債務人的繼承人來還這筆款項,當然,首先您得有相關證據材料證明對方欠款。還有,在這個關系里,您也可以直接找其配偶要求配偶還款,因為在婚姻存續期間所付債務原則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人死亡,債務是否還需要清償?
這個問題上,有的人一味強調人死債完,認為債務人死亡,雙方的債權債務就自然消亡;也有的人一味強調父債子還,即便債務人過世,作為子女必須償還相應的債務。
作為債權人,自然希望父債子還,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作為債務人家屬,自然希望人死債消,互不影響。所以,這些看法其實都有些偏面。
人死債亡,還是父債子還,這個主要看債務人是否有留下遺產。
若是債務人去世,去世前沒有認可財產可供清償債務。這個時候,因為債務人死亡,原則上以后也不可能有其他財產出現,這個時候就真的是人死債亡。作為配偶,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沒有償還的義務,作為子女,也沒有償還的義務。這是基于債權債務相對性原則,這些人都不是當事人,沒有償還義務。
若是有留下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也一并繼承該債務,所以有償還債務的責任。當然,這個以繼承的財產為限,超過繼承部分,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謝謝邀答
對于這個問題分兩層次來回答
1、從欠款金額的大小來看。如果欠款金額不大,大部分銀行選擇關閉帳戶,作壞帳核銷,。因為,銀行每天很忙,沒成夲(時間成夲、物質成夲)去同死去的人的小額(一般2萬元以下)欠款去折騰。如果金額較大(一般5萬元以上),銀行會從遺產、繼承人那里,依據能否清收的判斷,去通過訴訟形式,主張自己權利,要回欠款。繼承者可考慮歸還夲金和正常利息,罰息與銀行協商減免。
2、從有無抵押物情況看。有抵押的,銀行又方便主張的,會盡力清收。無抵押的情況,按上條所說那樣去處理。
愿逝者安息,生者也不要為先人欠款去費精勞神,祝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