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行為意外致人重傷_意外傷人,導致重傷用不用判刑?
特邀律師
只要舉證能夠證明自己是過失而不是故意就行。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造成他人實際的傷害結果,而且要求這種傷害達到重傷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如果過失致人輕傷,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意外傷人,重傷能拘留嗎?意外傷害?不是主觀顧意?比如、礦山事故?建筑事故?高空作業事故?等等!只要是按規定要求進行?和操作、不會拘留,只是賠償經濟損失!比如開車司機?撞倒人,很嚴重?不論誰的過錯?首先不能逃逸,積極救人、或者報案,等待交警處理!就不是刑事案件,不會拘留!前提是、手續齊全!
這個問題涉及的是正當防衛和防衛不適時的問題。在我國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有4項,防衛的正當性、適時性、適當性、必要性等,在本題中,涉及兩個方面。第一方面,被人攻擊,之后反擊之人重傷或者死亡,如果反擊時侵權人已經停止攻擊,這時候你實施反擊,在刑法上成為防衛不適時,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應按照故意傷害罪(重傷、致死)處理,除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特別明顯,原則上不予認定故意殺人。這種情況一般認定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按照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另一方面,行為人遭受的攻擊屬于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后反擊,屬于刑法第20條3款規定的情形: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種情形屬于絕對防衛,盡管造成嚴重后果,不負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絕對防衛也要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已經進行完畢或者侵害停止,而后采取反擊行為,也屬于防衛不適時,要承擔刑事責任。
文中之意,如果反擊時不法侵害仍在進行,一要考慮反擊的力度的程度,要與侵害行為力度、程度大體相當,不要超過必要限度。二要考慮到如果是刑法20條暴力性犯罪正在發生,無論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均可勇于反擊,致人重傷死亡的,不必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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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家拿了箱牛奶到醫院看了下,醫療費分文未出不對。東家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幫他人干活,發生意外導致重傷的,可以要求被幫人承擔賠償責任。無償為他人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忙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受益范圍內適當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擴展資料:
醫療費賠償標準: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
如果不是很嚴重,達不到傷情標準,可以協商,爭取不予立案,免于刑事處罰。但是如果達到傷情鑒定標準,已經刑事立案,判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