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憑什么給配偶_傷亡賠償金該誰得到?
特邀律師
這種情況屬于遺產分配。一般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適當照顧老人孩子病殘無收入者。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另外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死者對這筆費用有遺囑交代了處理辦法,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遺囑分配有優先權。
謝謝你的邀請,妻子意外死亡賠付了50萬,這個錢按法定應該是給她老公所有的。
話說回來,我們中國畢竟是人情社會,如果一點不給岳父母養老盡孝也是說不過去的。畢竟人家把女兒養這么大也不容易,女兒在世,人家也能每年多少也能孝敬一點給岳父母。
我個人覺得原則上就是要維持好關系,如果為了這點錢,爭得不顧臉面,甚至于對簿公堂上法院就沒意思了。我建議:如果有孩子,就分成三份,岳父母一份,老公一份,孩子一份。如果沒有小孩的話,岳父母原來也沒收你什么高價彩禮的話,就各分一半。
如果岳父母收了你高價彩禮,可以從給岳父母的那一半扣回一些來,畢竟老公要再婚,還要出彩禮的。我認為這樣比較合適一點,最后,希望你們不要為了這個錢而鬧僵了。
這個還是死亡賠償金的定性問題。
根據最高院的觀點,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親屬,而非死者。
所以,有權分的死亡賠償金的主體是死者的近親屬。
若是從民法規定的近親屬范圍來看,直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都屬于近親屬的范圍,那這個近親屬的人員實在是太多。所以,即便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還是得參照《繼承法》的繼承人范圍進行分配。
而婆家中的公公或婆婆,這個與女方在法律上是沒有直接的關系,雙方原則上不互相享有權利和義務。而娘家的父母與女方屬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繼承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女方的配偶、父母、子女都享有分的賠償金的權利。另外,因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不適宜按照遺產均等繼承的原則進行分割,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及其他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在前述近親屬中平均分配。
這么幾種情況,一一說一下吧。
第一,三方賠付的死亡賠償金,歸家屬所有,一般都是給配偶,他(她)有絕對的支配權。
第二,保險死亡賠付,如果沒有受益人,將會成為死者的遺產,是遺產就涉及到財產的分割,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沒記錯的話應該是)。
第三,保險死亡賠付,有受益人,直接賠付給收益人支配,如果受益人是未成年人,將由監護人代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