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把人喝死了會坐牢嗎_喝酒致死會坐牢嗎?
特邀律師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承擔的法律責任,需要根據情況分析:1.強迫勸酒的人。通過故意灌酒,言語刺激性勸酒等方式強迫對方喝酒,并且在對方已經醉酒或違背其意愿的情況下,依然勸酒等,此種人要對被勸飲酒者發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對對方身體造成傷害的情況下仍勸其飲酒的人,此種人要對對方因飲酒誘發的疾病以及因飲酒而發生的危害后承擔法律責任;3.共同飲酒后未勸阻飲酒者駕車離去,這種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同飲者不僅要對因事故受害的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4.共同飲酒后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的人,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飲酒者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5.唆使飲酒者酒后駕車的人,不但要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6. 醉酒者喪失意志的情況下,共飲者有安全護送的義務,否則出事后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19條規定,公民由于過錯(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_除此之外,嚴重的情況下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喝酒誤事!你哥攤上大事了!毫無疑問的是免不了牢獄之災,既失去自由又要花費錢財,沖動是魔鬼呀!做人真要忍一忍!
首先,無論對錯,出了人命,你哥是脫不了干系的!第一步,得對死者家屬上門賠小心,既使是死者先動手的,但也得去求得死者家屬的諒解,以求得死者家屬的一份諒解書!這多少能讓法院減輕對你哥的刑事懲罰!
第二步,少不得請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只有律師才能明白其中的奧妙,并且也只有律師才能夠再見到你哥(一旦出了這事,你哥立馬就會送進看守所,不到法院判決,家屬是見不到你哥的。在以前,看守所還能見家屬,現在就完全不行了)。至于你哥具體是什么罪名,律師基本上有個專業的判斷。當然,請律師是少不了錢的,并且價格不菲。但這又是必需的,特別是你哥進看守所的頭三個月,這請個刑辯律師非常有必要!
第三步,以上兩步走完了,家屬基本上算是幫不上什么忙了,最多是送些衣物和錢到看守所,以免你哥在看守所遭罪。刑事案件案情相對而言比較簡單,家屬也就不必再聽別人說有什么關系可以通融通融的,也不必到處找關系,在現在的這個大環境下,找誰都沒用的,花錢不說,除了白費氣力外,還會搞得家屬心上心下的。簡單說,就是聽天由命由法院判決了!
如果感覺法院判決重了,可以再請律師為你哥上訴,爭取你哥最大的權利!就你所描述的情況而言,只要完全取得家屬的諒解,并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加上律師的辯護,應該結局不算太糟糕,但至少五年以上刑期是跑不了的!
哎,這真是個不幸的事件,這也是個教訓,凡事忍忍,就算是讓自已吃點虧也沒關系,莫動手!法治社會,有理說不爛,有什么不可以坐下來談談呢?
我一再強調別違法、別犯法,自由可是無價之寶喲!
謝謝邀請,朋友在—塊喝酒,關建喝的舒服就行了,表示感情不在于喝酒上,有些朋友為了表達感情猛勸猛喝,如果真的喝出事來,或者喝死人,所有在場的人,都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希望廣大朋友,在一塊繁餐的朋友少喝酒,喝酒要個量喝的舒服。
這個喝酒致死到底是什么個具體情況?如果是當事人自己吃了頭孢喝了酒導致自己死亡的,或者當事人喝酒導致酒精中毒引起死亡的,顯然就題意第一層來看喝酒把自己喝死了,是不用坐牢的。
來說從題目中解答的第二種意思吧,如果是勸人喝酒,導致他人死亡的,這是不用坐牢的,當事人也沒有主觀上的情節,但民事賠償是避免不了。
再從第二種意思中抽離一個小情節,如果當事人和死者有過節明知死者酒精過敏的情況下反強迫其大量飲酒導致其死亡的,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構成故意殺人罪,這個是要坐牢的。
謝邀!
喝酒喝死,不會觸犯故意殺人罪。
即使民事責任的承擔,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