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倒車怎么處理_紅燈路口倒車怎么處罰?
特邀律師
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如下:
不按規定倒車的(鐵道路口倒車、交叉路口倒車、單行路倒車、橋梁倒車、急彎倒車、陡坡倒車、隧道倒車),罰款50至200元。
紅綠燈路口逆行倒車是違法行為,是分開處罰的,逆行罰款200元扣三分,倒車是扣二分,罰款100元的
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責任事項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1-3。《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會車、讓車、超車、掉頭、倒車規定的,處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罰款。
”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除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4-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
4-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7-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7-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駕駛人員不按照交通管理規定超車、讓行或者逆向行駛的,駕駛證一次性扣3分,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根據駕駛人違法交通交通管理規定的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于警告或者處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罰款。
高速上服務區路口倒車扣12分,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不可以。如果被攝像頭拍了,罰款兩百駕照扣兩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算交通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倒車時,應當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
從描述來看,在普通路口倒車是一次記2分,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在普通路口倒車是不按規定行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一次記2分。”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中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